首先皮一下,“高山流水”的版权归属应该是伯牙老哥吧,你也找不到他哈哈(ಡωಡ)hiahia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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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正题。即使您发表的是免费视频,也要其考虑性质是否为商用。例如,您的视频是卖古筝课程的,就应当给此曲《高山流水》演奏者王某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王某的作品不是伯牙著作的高山流水,还得注意一下您使用的音乐平台及该作品的条款了,人家视角中国还声称拥有国旗国徽的版权呢!!(题主的截图像是惘易晕的,我猜它很可能没有原作者授权的!!这破东西就这样,删用户的本地音乐就天下无敌,吃相难不难看都不重要)
补充一下,特意在网易云音乐和酷狗查找了一下
(尴尬,原来是不同单位的,版权归属应该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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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啰嗦一下,类似问题我咨询过法学的同学。)换一个角度就很好理解了,例如您演奏了一曲《高山流水》被我用来做视频bgm,您的高山流水是您著作的,还是伯牙著作的?如果是您著作的,版权自然是您的。若未经您授权,无论我是否商用,都是侵权了。例如我免费上传到网某晕,wang易晕也免费给大家听,我就是盗版的罪魁祸首(题主该曲目应该也是这么来的,网yi晕还可以踢皮球,说我上传默认授权给平台的)。大概十多年前很多网站都这么做,小学同学最骄傲的就是挂着一个mp4,去街上的手机店用1块钱“买”数百首流行歌回来炫。长大了才发现原来买一个专辑是要花钱的,听免费歌并不是理所当然的。CCTV等频道也曾因使用未经授权曲目被怼过很多遍,其中有石进夜的钢琴曲。
因为前段时间和朋友去街演,又录视频又音频又分享的,所以刚好也关心过这个问题,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有误还请各位知友善意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