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最新英语流行音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最新英语流行音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那个不是电音,是autotune,一款修音软件。rap是一种有节奏地说话的特殊唱歌形式,发源于纽约贫困黑人聚居区,后来成为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嘻哈文化中的主要元素。作为表演艺术,rap注重词、腔、吐。
电音歌曲:是电音乐、电子音乐与流行音乐的结合,其制作以电子合成器、电脑音乐制作软件等设备作主导。
流行音乐是根据英语Popular Music翻译过来的。流行音乐准确的概念应为商品音乐,是指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创作的音乐。它是商业性的音乐消遣娱乐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业”现象。
流行音乐19世纪末20世纪初起源于美国,从音乐体系看,流行音乐是在叮砰巷歌曲、布鲁斯、爵士乐、摇滚乐、索尔音乐等美国大众音乐架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音乐。其风格多样,形态丰富,可泛指Jazz、Rock、Soul、Blues、Reggae、Rap、Hip-Hop、Disco、New Age、Funk、R&B等20世纪后诞生的都市化大众商品音乐。
流行音乐,是指那些结构短小、内容通俗、形式活泼、情感真挚,并被广大群众所喜爱,广泛传唱或欣赏,流行一时的甚至流传后世的器乐曲和歌曲。这些乐曲和歌曲,植根于大众生活的丰厚土壤之中。因此,又有"大众音乐”之称。
所谓流行音乐准确的概念应为商品音乐,即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创作的音乐。
它的市场性是主要的,艺术性是次要的。“商品音乐”这一概念比任何一个概念都科学、合理、准确。单从字面上看,“通俗”指易解易懂,“流行”指广为流传,这样看来象《义勇军进行曲》、《歌唱祖国》、《东方红》《南泥湾》等歌曲也可以称为通俗歌曲或流行歌曲。
这些歌曲都虽然通俗易懂、流传很广。但是,这些歌曲是决不能称为商品歌曲的,因为它们决不是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创作的。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商品音乐”这一概念是科学、合理、准确的。
1、《Yesterday Once More》
《昨日重现》(Yesterday Once More)是卡朋特乐队演唱的歌曲,始创于1973年。理查德·卡朋特和约翰·贝迪斯为回应七十年代早期的怀旧风创作了这首歌曲。
歌曲曾入围奥斯卡百年金曲,在美国Billboard榜单和英国流行音乐排行榜上都得亚军的成绩,名列1973年的国际公信榜单曲排行榜和美国Billboard Easy Listening第一位,现在这首歌已成为永恒畅销单曲之一。
2、《My Heart Will Go On》
《My Heart Will Go On》登上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法国、丹麦、比利时等18国音乐排行榜第一名,并拿下多周冠军。1998年,《My Heart Will Go On》分别获得由第70届奥斯卡金像奖和第55届金球奖颁发的“最佳原创歌曲”奖。
听轻快的流行音乐或电子音乐可以帮助提高写英语的速度。这些类型的音乐通常有快节奏和积极的旋律,能够激发动力和专注力。此外,选择没有歌词或以英语为主的歌曲也是一个好主意,因为这样可以避免分心。
另外,一些人发现自然声音,如雨声或海浪声,也能提高写作效率。最重要的是,选择适合自己的音乐,因为每个人对音乐的喜好和对写作的影响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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