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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律动}就是肢体对音乐的认知。也就是说跟着音乐的节奏而随意摆动。
有节奏的跳动,有规律的运动,多指人听到音乐后.按照节奏而通过身体的方式表达出来的那一种感觉。
hiphop 的律动也就是up down、是跟着音乐节奏和感觉做出的身体一上一下的动作、这是需要对音乐的感觉的、做律动时一定要找到感觉、不是硬做的、还有就是一定要放松自然、这样才是对的、而且律动是舞蹈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藏族舞蹈的律动是 膝部有连续不断、小而快、有弹性的颤动和连绵柔韧的屈伸,形成了藏族民间舞蹈“无屈不成动,欲动必先屈”的动作规律。这个“屈”除了要求颤膝外,也包括懈胯,由于这一律动的特点,使藏族民间舞蹈下肢主动,上肢松驰,形成自上而下,欲动先屈的动律特点,从而使舞蹈给人一种飘逸而又沉稳的感觉。
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具体内容:
1、综合性 奥尔夫指出:原本的音乐决不是单纯的音乐,它是和动作、舞蹈语言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这是人类本来的状况,是原始的,也是最接近人心灵的,因此可以说音乐是综合的艺术。
2、创造性(或者称即兴性) 孩子的生活经验没有受太多的社会影响而定型,因此他们天然具有对音乐的创造性。当没有乐器时,他们能用手、脚、筷子、报纸等代替音乐进行演奏,充分体现对乐器的创造性。
3、参与性 通过孩子的视、听、触、嗅,最大限度地调动孩子各个方面的能力,开发孩子的潜能。原本的音乐是一种人们必须自己参与的音乐。音乐在这里的作用在于,它使人们成为一个主动者参与其间,而不仅仅是一个聆听者。
4、民族性 奥尔夫的音乐教育思想及其教学方法,呈现一种开放性,这使得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在任何一个国家、民族的传播必然形成本土化。 奥尔夫音乐重在理念,没有规定一个标准的示范课程,鼓励人们依照本国的文化,将他的音乐理念融入其中,这样虽然给教学带来一定难度,但也给各国的奥尔夫教育工作者提供了一个无限发展的空间。
5、自然性 一个6岁以下的孩子,声带发育还不成熟,出现唱歌唱不准的现象是正常的,但他的动作发展已经成熟,听觉也是成熟的,因此奥尔夫最适于孩子。让儿童从小懂得节奏、韵律,了解音乐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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