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舞”原名叫“布瑞克舞”,有折断、破裂、冲击的含义。它要求舞蹈者将舞蹈动作发挥到人的体能的极度,以开创舞蹈的新天地,令人惊奇赞叹不已,兼有自娱性和表演性的特点。因为它能够将舞蹈者心中的感情以自由、奔放的形式淋漓尽致地抒发出来,使人进入一种兴奋、狂热的状态,因而比迪斯科更有情绪煽动力。
霹雳舞把舞蹈、自由体操、哑剧动作、杂技表演熔为一炉。在中国还创造性地糅进武术和戏曲中的毯子功技巧,逐渐形成中国风格的布瑞克舞。由于伴奏的音乐似暴风骤雨般的急促强劲,鼓的敲击快速交替,阵阵催逼如同“霹雳”声响,所以在我国称布瑞克舞为“霹雳舞”。
霹雳舞的基本形式有转舞、斗舞、触电舞或木偶舞,有很强的竞技性。时而头足倒立,时而双肩支地,时而躯干飞旋,时而满地翻滚,其旋转速度可达到每小时100英里,凌空腾飞的身体可以跃出三米多远,“柔姿”时,又恰似在太空月球上失重飞行。人们可以根据各自的体能,各自掌握的舞蹈技巧,充分发挥创造性,开创出令人难以置信的舞蹈新天地。
霹雳舞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