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永忠(1735—1793),满洲人,清宗室,爱新觉罗氏。字良辅,号渠仙,又署臞仙、栟榈道人、延芬居 士,多罗恭勒贝弘明子,袭封辅国将军。喜书,遇奇书异籍,虽典衣绝食必购之归。诗、画、琴、书,皆精妙入格。书法犹劲,颇有晋人风味。墨梅、竹石,及小景颇佳。有《延芬室集》。
永忠与《红楼梦》
34岁的永忠,从他的密友额尔赫宜手中,借到一部手抄秘本的《红楼梦》。按说,他们之间传阅文学作品,已成习惯。而这回却不然,一阅之后,却给永忠的精神世界带来了石破天惊的震动。 一部小说,把他多年固守的韬光养晦的防线崩塌了,思浪情涛破堤奔流,诗人再不能自已,笔纵龙蛇,一气挥成七绝三首。这便是本文开篇处所引录的那些动人灵台的诗句。
《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身世,近代以来业经专家们多方考得,众所周知,而在当初,曹氏却是个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永忠在展读小说之前,是否会得知他的凄楚身世呢?回答,是肯定的。因为敦诚与永忠相识之先,已与雪芹深交经年,直至雪芹逝世。雪芹给他的印象是那么深,永忠与他的友谊是那么真,他不会不把雪芹讲与永忠听。
永忠了解雪芹之遭逢,不无意义。二人的家道,原来就有非同一般的连络。永忠祖父允禵,乃康熙帝极钟爱之子,雪芹祖父曹寅,亦为康熙帝得力的内务府大员。永忠一家于雍正朝之前,还称得上得天独厚的“天潢骄子”;雪芹家截止康熙朝,也是钟鸣鼎食的百年望族。永忠的祖父允禵,惨败在雍正帝之手;雪芹父曹睿彩窃谟赫昙浔患┌斓摹T识_因争帝位而遭荼毒,曹钣治味乖四?红学界的结论之一,就是说曹畹慕憬?雪芹的姑母),上嫁作了平郡王讷尔苏的王妃,而讷尔苏在允禵代父西征时,又恰恰是允禵的左膀右臂!在雍正皇上心目中,治允禵,必得株连讷尔苏;治讷尔苏,必得株连曹睿蛭鞘且坏场A从驼饷闯鱿至恕!逗炻ッ巍返谒幕啬歉龊抛樱赋黾帧⑹贰⑼酢⒀λ募遥恰耙凰鹁闼穑蝗倬闳佟薄6恋酱舜Γ乐冶厝灰研∷档囊帐跫庸ぃ乖晌荒荒簧钪斜纠淳头⑸哪淹【埃胄∷底髡咄∠嗔掂堤咎?
自己与雪芹,相似何其多。这是永忠在读《红楼梦》时一再发觉和感慨尤烈的。家世,仅是其中之一。更多的,更重要的,在思想感情方面。
雪芹在其如椽笔下详描尽绘的封建“末世”万千气象,对永忠来说,是熟稔的,是在生活中时刻寓目感心的。小说中展现的人世间枯荣悲欢、生合死离、衰兴败成、暖冷炎凉,在今日读者眼里,即已是准确逼真、生动形象的了;那么,在彼时彼境的永忠看去,简直就是咄咄逼人、动魄惊魂的了。
“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永忠和雪芹,都是罪囚之后,昔日前人所逢“烈火烹油之盛”,像过眼烟云般地飘散了,给他们留下的,只是一缕缕冥冥虚幻的感念罢了!“喜荣华正好,恨无常又到”,“叹人世,终难定”。他们面临凶险四布、转瞬沧桑的人生,痛感无以自主,总觉得有股不可驾御的谜也似的力量,在无情地玩弄着他们的命运之筹。于是,渐渐惑于因果,遁入虚无,或趋向老庄,或近乎佛禅,以找寻薄团自守的途径。在《红楼梦》里,作者最终为宝玉设计的,差不多就是这么一条道路,而永忠先辈为他划定,并由他自己凭据全身的,亦此准则。
雪芹在自己的作品中,公然展示了封建社会千疮百孔的肌体和已入膏肓的痼疾。因为,他确实品遍了世上的甜酸苦辣,认惯了世人的眼色与本性。永忠又何尝没有同样的体会!他们对上上下下“得志便猖狂”的“中山狼”,怀有切齿的憎恶,对一整个时代失望绝决,却又与现存的封建制度和封建阶级,有着程度不同的相依关系。他们的精神,痛苦地徘徊在“出世”与“入世”的隘口处,熬煎于“折台”与“补天”的犹移间。
“木石前盟”的宝黛爱情故事,撞击着“情种”永忠的心。他肯定不会是个色盲——在小说男女主人公性格的浓重的叛逆色彩面前,他是把“颦颦宝玉两情痴”,作为自己的意中形象来讴歌的。挣脱精神锁钥的桎梏,争取个性解放,这种思想基础,永忠是有的,早在题《西厢记》诗作中,便有表述。而颦颦和宝玉,更有反抗伪善礼教,蔑视利禄功名的共同抗争,想必也是永忠可以心领神会并寄以支持的。
令永忠啧叹不已的,正是雪芹笔下的凡此种种,激愤澎湃的诅咒,脉脉流情的挽歌,尽为永忠心底所有而笔下所无。永忠惊异了:在自己难得的几位挚友之外,还会有雪芹这样一位更其高妙和卓越的知已!抱憾哪,这位知己,只能由其作品去相识了,他已在五年前,就告别了人间……言念及此,痛感至深,千怨交迸,涕泗倾流,几回掩卷,恸哭曹侯!他恨不能邀得九泉之下的这位“才鬼”,来自己的延芬斗室,对酒述怀,一醉方休。
感情上的共鸣,思想上的认同,使永忠在自己的诗歌创作活动中,走出了有生之间最远的一步。雪芹在小说缘起处,怆然以诗发问:“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投桃报李,永忠的三首诗,正是给雪芹哀魂的一个极为确切的回答,证实了在同时代的读者中,他是对雪芹书的“其中味”体会最深刻的人。雪芹逝世时,他的友好敦诚、敦敏、张宜泉,都写过真情宛然的凭吊诗章、对雪芹其人其事有清醒的认识及高度的评鉴;但对雪芹的书,则还不曾写过见地精到的读后感。在《红楼梦》成书的同时,进行该书批评的那位最早的“红学家”——脂砚,虽曾对作者的创作甘苦及作品的故事设计,作过若干有益的揭示,但在认识小说写作宗旨时,他(她?)所提供的意见,又的确与作者的意图时有偏离。与永忠同时或稍后,另外也有部分的欣赏者,有幸读到《红楼梦》,甚至也有其中少数人,为小说的强烈文学功力所折服,写过些题咏诗。但这些诗,都拘泥于对作品的艺术性和情节的泛泛夸赞,离小说笔端饱蘸的深刻含意,还差着万里之遥。乾隆年间的宗室诗人明义(我斋),写了20首读红诗,是乾嘉时期同类诗词中最突出的,其实际,也没有突破这个樊篱。而打破这种局面的,永忠是第一人!他无愧于这个“第一人”,置可能发生的追查法办于不顾,毅然将这三首诗,誊入自己的《延芬室诗集》。他那位道貌岸然的叔父弘旿,见此十分胆怯,竟在诗集中作出眉批,声明自己对小说《红楼梦》“闻之久矣,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恰恰从旁衬托出永忠此举之胆识不凡。
另一方面,永忠本人的艺术修养,使他又得以在文学成就方面较好地欣赏《红楼梦》。永忠本人虽然一生中多创作诗歌,也写过少量散文,没有写过小说或戏剧,但他的文学兴致却远远超过自己笔下的文学样式。他最大的喜好是藏书,“臞仙少年心冰清,身无长物书满籝”;而且把更大的兴趣放在看杂书上:“常不衫不履,散步市衢,遇奇书异籍,必买之归,虽典衣绝食所不怨也”。“奇书异籍”,显然是指封建文学正统所鄙薄的小说、戏剧等文学体裁。因而,他能成为明清之际较早认清小说创作意义和创作规律的有眼光的文人之一。他发现,《红楼梦》的创作出于作者亲身体验,却远不仅限于一家的生活素材,而是让更广阔的社会生活“都来眼底复心头”的珍贵艺术结晶,是“辛苦才人用意搜”的文学劳动产物;他品味出,惟有匠心独运的大手笔,才“三寸柔毫能写尽”那么一个斑驳陆离的大千世界;他断言,文笔这样“传神”,便是足以千秋不朽的佳作了。这些精辟的诗句,与我们今天所持的文学观念,与我们今天对《红楼梦》小说的估价,是何等地相类相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