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芸
简历
张芸,女,1974年10月生,甘肃榆中人,法学硕士,西北师范大学副教授。199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在西北师范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获2007年西北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奖等荣誉称号。从事高校教学十多年,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的教学与研究,讲授了《民事诉讼法》、《经济法》等课程。近年来先后在《甘肃政法学院学报》、《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西北师大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数篇,主持和参加课题研究4项。在教学过程中,注重通过实际案例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再进行理论知识的讲授,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指导学生模拟法庭、毕业实习等。
教学情况
(一)讲授的主要课程
经济法学 民事诉讼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法律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
(二)承担的实践性教学
指导本科毕业论文20篇;指导法学专业实习3届,共40人;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带领学生观摩实际审判,组织讨论。
(三)发表的教学研究成果
《论法学教育的目的》,《西北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报》2008年第1期。
(四)获得的教学表彰或奖励
1、2006年被评为西北师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2、2007年被评为西北师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3、2007年西北师大教学优秀奖。
学术研究
(一)承担的学术研究课题1、甘肃省教育厅项目:《科学发展观对甘肃省法制建设的影响》,(2005—2006年,第一完成人);
2、甘肃省人大项目:《甘肃省地方立法规划编制办法》(起草草案稿),(2005年,第一完成人);
3、甘肃省人大项目:《甘肃省村务公开条例绩效评价研究》,(2006年,第一完成人);
4、西北师大第二期创新工程项目:《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妇女法律权利研究》,(2004-2006年,主要完成人)
5、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资助项目:《铁路运输法院改革问题研究》,(2003--2004年,主持人)
(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1、《论书证收集的程序保障》,《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2、《论民事证据合意》,《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4第6期。
3、《论不起诉合意》,《兰州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4、《论人事争议解决机制的改革与完善》,《西华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5、《民事诉讼主体地位之法理分析》,《甘肃理论学刊》2007年第5期。
(编辑时间2009年1月10日,资料参考200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