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历
张福安,男,土家族,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人,1958年7月生,在职大学本科,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彭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1976.07--1978.05 四川省酉阳县花园乡小学民办教师
1978.05--1982.12 四川省酉阳县花园乡广播员
1982.12--1983.11 四川省酉阳县黑水乡文书
1983.11--1984.07 四川省酉阳县黑水乡政府副乡长
1984.07--1986.09 四川省酉阳自治县黑水区委文书
1986.09--1988.08 四川省涪陵地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88.08--1989.12 四川省酉阳自治县大函乡党委书记
1989.12--1991.05 四川省酉阳自治县黑水乡党委书记
1991.05--1992.08 四川省酉阳自治县黑水区委副书记、区公所区长
1992.08--1997.05 四川省酉阳自治县黑水区工委书记
1997.05--1997.11 重庆市酉阳自治县黑水区工委书记
1997.11--2003.03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间:1997.09-1999.12重庆市委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学习,1997.09-1998.01在市委党校年轻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3.03--2006.01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委副书记(其间:2003.07—2003.12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挂职,任区长助理)
2006.01— 中共彭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重庆市二届、三届人大代表、彭水自治县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中共彭水自治县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主要事迹
1: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福安带领市、县人大代表到县人民法院视察,听取了今年以来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华敏、赵维权和市人大代表江波、谢太香、廖售吟,部分县人大常务委员、人大各委室正副主任及调研员参加视察活动。
市县人大代表视察了县人民法院办公环境和装备情况,听取了法院党组关于2008年审判、执行工作的情况汇报。
市县人大代表认,县人民法院今年案件执结率和执行兑现率都达到了市高院和县委的考核要求,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有较大差距。希望县法院继续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加快积案的审理工作,做到快审快结,案结事了,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
张福安强调,县人民法院要继续坚持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至上”和市高院“建立一支靠得住、信得过、有本事的法官队伍”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两个方面强化法官队伍建设。认真分析存在的不足,采取措施大力消除积案。提高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在法院内部完善和落实社会监督、人大监督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在审判中要提倡以人为本,狠抓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措施的落实,尽量加大调解力度,注重调解质量。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支持全县重点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继续强化“四个一律”的廉洁自律规定,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用司法的公平公正来树立法官、法庭、法院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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