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陈应(演义里的杜撰人物)
刘备命赵云攻去桂阳,鲍隆与陈应恃勇而战,被赵云所败。太守赵范纳降后,嫁嫂不成恼羞成怒,鲍隆与陈应至赵云营中诈降,为赵云识破所杀。
陈应(真实的南宋民族名将)
陈应,字伯顺、号竹村,祖籍浙江省天台县,宦游雷阳,入籍白州(今博白县),定居博白顿谷西岸村(即宴石寺西岸),《博白县志》误写成“今亚山镇人”。陈应出生于宋淳佑十二年(公元1252年)五月十八日,终于元朝延佑二年(1315年),享年64岁。陈应从博白顿谷到南流县任进义校尉,授成忠郎,擢南流县尹(即县长),后因抗敌复城有功,升藤州知州,授奉直大夫。
陈应的父亲陈伯泰(1212.1.6-1258.3.6),为宋乡进士,授文林郞,住博白顿谷西岸村。逝世后,葬在西岸村本家田头的石碑岭(又名“飞鼠岭”)上。后裔迁距离西岸村八九华里之顿谷陈屋坡(黄坭弼)定居。陈应生有八个儿子(豫介、晋介、兑介、鼎介、升介、壮介、恒介、丰介),裔孙在博白、玉林、陆川、北流、桂平、贵港、浦北和广东高州、化州、顺德等县市安居乐业。
宋度宗咸淳五年(1269年),陈应由博白顿谷迁郁林州时正好是十八岁,他开始做宋朝的官。这一年,蒙古元兵侵入湖北湖南逼近静江(桂林郡)。广西提刑邓得遇由静江巡视到蔚林(玉林)县,招募勤王义勇队。在国家民族危难的时候,具有爱国热忱和民族自尊心的仁人志士,都义愤填膺,纷纷组织起来抏击外来侵略者。陈应血气方刚,身强力壮,为了挽救岌岌垂危的中华民族,拯救水深火热中的中原人民,报效祖国。在提刑邓得遇营下听候调拨,每月支薪俸钱五百文,白米一石。邓提刑任命陈应为进义校尉,管辖义兵一百五十名,组织义师打击入侵敌兵,救援宋王朝,并和戴虎将军共同救应被元兵围困的静江。咸淳十年(1274年),宋度宗赵祺死了,嘉国公赵显(宋二王)继位,这便是恭宗。第二年(1275年)改年号为德佑。陈应联同高州李安抚前往海南榆林港朝见宋二王——赵显,李被任命为六州镇抚使,而陈应被任命为成忠郎阁门看班,一做就是六年。廿四岁升任南流县县尹。任职八个月后,上级考核政绩,评定陈应是岭南最好的官员,评语是:“陈应对待父母十分孝顺,为官清廉,多次担任部队官员,战功卓著,对人民很有爱心,招抚逃离的村民回来开荒种植,搞清户籍,使能平衡地担负赋税劳役。且从兵痞手里追回逃离的妇女,在同事之家怒逐贪赃枉法的官员,洗雪年轻侍女被强暴无理的冤案;清除贪婪凶恶的害人虫,虽然官职微小,却能忠心耿耿,乃考核中可称得是最好的官员”。
宋德佑元年(1275年)十二月初四日,元朝齐万户带着元朝王帝的命令来郁林,命宋提刑邓得遇投降,被邓怒斥离去。知州陈某盗窃郡符私自投降元朝。元朝用谭道福代理知州并带领元兵占据了郁林州城。时任南流尹的陈应和状元全起鳌、大将军梁弥远率领部队,联合兵勇三千多人,购造云梯五百具,趁除夕昏暗之夜,敌人没有防备之时,一举登上州城,攻下城堡杀伤元兵数以百计,元兵溃不成军,在一片慌乱中,守将谭道福坠楼而逃,陈应收复了失地夺回郁林城。提刑邓得遇命令陈应仍担任南流县县尹。邓提刑又把陈应带兵英勇战败谭道福、收复州城的伟大功绩报告了朝廷,奉皇帝圣旨,陈应被提升为藤州知州。
第二年,即是宋德佑二年(1276年)三月恭宗王帝赵显逃亡在外。五月初五日,益王赵星罡继皇帝位,是为端宗,改德佑二年为景炎元年。这时,陈应准备由南流县去藤州接任,恰好闻知元兵大至,完全占领了藤州,不能到任。不久又奉邓得遇提刑的命令与戴虎将军一同援救藤州。十一月到达象州,听说元朝阿里海牙城攻破瑰江,且粤西(即广西)各州郡都全部失守。十二月继续得边防报告,知到邓提刑得遇穿着宋朝官服向南遥望拜辞宋朝王帝,在其住所墙上大书“宋室忠臣,邓门孝子,不忍偷生,宁甘溺死!”四句诗。然后从容不迫地跳下南流江为宋朝而殉职。陈应从万死中返回居里,在郁林绿霞村隐居侍奉年老母亲。母亲去世后,陈应才从绿霞村迁居郁林城西大西街安居。
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元朝纳贤。元朝镇国都元帅谒仙不花知道陈应的为人,向皇帝三次推荐陈应为孝廉,并委以官职。陈应认为自己是宋室遗臣力辞不就,笑傲王候。陈应是军官出身的县尹,尽忠宋朝,不愿做元朝的官。
“仗义勤王三复危城劲节高风同敬仰,精诚报国两逐赃官赤胆忠心齐赞歌。”陈应乃宋代民族英雄之一。他的光辉业迹,早已载入史册;他的浩然正气和丰功伟绩,深深铭刻在博白、玉林人民心中。他是忠臣义士,匡扶宋室,忠君爱国;亲率壮士,抗击元兵,三复南流;为官清廉,万世流芳。为缅怀陈应的爱国精神,明洪武三年(1370年)八月中秋,奉直大夫郁林州知事赵天鉴,承节郞、郁林州同知黄斌在南流江畔建“忠功祠”一座永远纪念。州官赵天鉴高度评价陈应的“忠、功”都很显着,并亲自撰写《忠功碑文》:“郁林郡僻在边陬,观风者麟节罕临,而忠功之士,不闻于九重者居多。”所以他便动用官帑“缩日费心,鸠异材构祠……以为世之人臣者劝”。
赞扬陈应为玉林人民建立不朽功绩。陈应的壮烈史实已被收编入《郁林州志》、《博白县志》和玉林市博物馆,不愧千古英雄人物,永重史册。“不使先贤空有迹,相期后裔永传名。”(《忠功祠联》)。
1996年4月8日,玉林市人民政府(玉政发[1996]36号)文件公布,决定把座落在兴业县龙安镇的绿霞岭(即龙旗岭)陈应夫妇合葬墓(即竹村公与夫人合葬墓)——藤州牧陈应墓园,列为玉林市第四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今,在风景秀丽,翠竹绿树的龙旗岭(又名绿鸦山)陈应墓园里,高高矗立着一尊伟武肃穆的民族英雄陈应雕像。
1997年7月18日,玉林市博物馆纂编公布了《陈应生平简介》,成立了陈应公夫妇墓园管理委员会,制订有关“藤州牧陈应墓园”的管理条例,实行对该墓园的维修及日常保护管理事宜,把陈应墓园建设得更加美丽幽雅,作为后辈青少年学习先贤,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场所。“有功德于民士大夫固应如此,立爱国之志青少年理所当然。”(《忠功祠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