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结果
1994年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O.J. Simpson)杀妻一案成为当时美国最为轰动的事件。此案当时的审理一波三折,最后因为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分的理由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人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
由于证据不足以证明辛普森就是犯下那两项一级谋杀的人,因此在用刀杀前妻及餐厅服务员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均被陪审团认定为无罪(not guilty),辛普森当庭无罪释放。
美国刑事、民事是分开的,因此,在刑事审判中,涉嫌杀妻的辛普森胜诉了,因为证据被污染,程序不合法。但是,在民事诉讼中,辛普森却败诉了。
民事法官认为辛普森是杀人犯所以要赔偿其妻子家人,而刑事法官认为辛普森无罪,因为证据不充分。
民事法官就是根据现场证据的常理推断得出结论,作出民事判决;刑事法官则根据刑事判决的绝对排他性原则的方式判决辛普森无罪。
这就是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对证据要求的不同,刑事诉讼由于要对被告人处限制人身自由甚至剥夺生命权的判决,必须让证据具有排他性,绝对性才能作出判决,否则只能疑罪从无。
而民事诉讼则由于判决一般只涉及金钱赔偿,可以根据常理进行推断。因此,民事判决是否就是客观事实不能绝对化。
案情经过
案发
一九九四年六月十二日深夜,洛杉矶西部一豪华住宅区里,一只小狗在不停地狂吠,引起了邻居家的注意。人们在一住宅门前发现两具血淋淋的尸体。女死者后来证实是尼歌·布朗·辛普森,而她身后是餐馆的侍生郎·高曼。两人浑身血痕,而且被利器割断喉咙而死。死亡时间是晚上十点多。
案发当晚黄昏,尼歌同孩子到高曼所在的餐馆吃饭。离开后曾打电话说遗留下了一副太阳镜,高曼找到后对同事说下班送还给尼歌。
案发后凌晨,四名警察部侦探来到死者前夫即著名的 黑人美式足球(橄榄球运动员明星)辛普森住所,在门外发现其白色的不朗哥型号汽车染有血迹,车道上也发现血迹。按铃无人回应,侦探爬墙而入,其中一个侦探福尔曼在后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套和其它证据。
案件主要证人是当时住在客房的朋友基图,他作供说客房墙外有像地震一样的响声。此外一个被电话预约的接辛普森去机场的司机说:十时左右他到辛普森家按门铃无人回应,接近十一点时,发现一高大黑人(与辛普森相似)匆匆从街外跑回屋,再按门铃后辛普森回应了,出来说他睡着了,然后坐车到机场去芝加哥。
逮捕
案发后凌晨,辛普森在芝加哥酒店接到警方通知前妻死讯,清早赶回加州。回来辛普森在律师极力反对下单独接受了警察一小时的问话。当时警察发现辛普森受伤。他解释说,接到前妻死讯过于激动打破镜子而受伤的。警察经过几天调查后,决定将辛普森列为主要疑犯准备逮捕。
审理
一九九五年一月,辛普森案件由日裔法官依藤主审。在九个月的审讯过程中,有沉闷枯燥普通人不易明白的血液化验证据,也有意想不到的发展。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非常有戏剧性。
负责办案和入屋搜查证据的主要警察证人是侦探福尔曼,他被辩护律师指控为种族歧视者。他在法庭答问时声称自己在过去几十年没有用过黑鬼这个歧视黑人的字眼,但是后来辩护律师出乎意料地找到一盒录像带,证明他在一个短时期内用过数十次黑人的字眼。这严重地摧毁了福尔曼证词的可信性。辩护律师还进一步指控除了他之外,警察局另外有人为了种族偏见,故意栽赃嫁祸辛普森,假造证据。
在审理中,主控官突然要求辛普森在法庭上戴上手套,结果,辛普森在众目睽睽下竟然无法戴上手套。显然手套太小了。虽然控诉律师找到辛普森穿戴类似同一手套的照片,并且有专家作证说手套溅染血液后会收缩,但是辩护律师也请专家佐证说不会如此收缩。
最后,控诉律师指出辛普森多年来暴力虐妻(有报警记录),加上血迹和染血手套铁证如山,力劝陪审团绝对不要让辛普森逍遥法外。而辩护律师则强力攻击控方证据的漏洞,特别针对被告手穿不进血手套,同时攻击证人是种族歧视者以打击证据的可信度,强调控方没有足够的证据,要求陪审团判决无罪。
在所有人的震惊中,由十名黑人、一名白人、一名西班牙人后裔组成的陪审团在讨论不足四小时后裁决辛普森两项杀人罪名均不成立。辛普森最后作为一个自由人被释放。
疑点辩护
第一犯案时间:辩护律师称,如果一个人要同时对付2个人,而且有激烈的打斗声音,那么应该搏斗了10分钟以上,这么一来就不存在犯案时间。
第二:控方证据安排不当。在呈堂的证据上,控方放弃了目击证人和全国观众观看的飞车追逐录像。在庭审结束后,有陪审员表明,这两个被放弃的证据将有可能左右自己的判决。目击证人证明,在当晚10点30分,看到辛普森的白色野马车飞速穿过十字路口,并探出头来对过去的一辆车的司机大喊了一声让开。六月十七日,辛普森的律师准备陪同辛普森回警察局时,发现本来在楼上休息的辛普森已不知去向。随后全国观众在电视上看见了难忘的镜头:天上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队全面出动,几小时终于发现辛普森的白色小车。几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上展开飞车追逐。最后辛普森被逮捕。这一段飞车录像也被控方放弃了,因为控方表示,在这段录像中,有很多过往群众大声呼喊:“加油,辛普森”的话会对判决造成影响。但是陪审团却否认了这一说法,因为警方从辛普森的野马汽车上搜出了一支手枪,行李,护照,和简易伪装道具(类似于化妆舞会的山羊胡子),这些将充分证明辛普森有逃跑的嫌疑。
第三:控方被指在采集血液证据时,没有做有关的证据保护。警方在搜集了现场血液证据后,放在了汽车后备箱,并没有做干燥和冷冻保护。辩护律师称,没有干燥和冷冻保护的血液将无法提供准确的DNA,因为高温和细菌会破坏掉DNA链。
第四:遗漏相关证据。控方在三周以后再一次勘测现场的时候,发现了一处未经采集的血液证据(位于辛普森家的后门),采集证据后,从血液里面查到了EDTA(抗凝剂)。EDTA——乙二胺四乙酸(Ethylene Diamine Tetraacetic Acid)是一种重要的络合剂,在刑事案件中也经常使用到,比如抽血的紫色试管里的白色粉末就是EDTA。因此辩方认定这是警方栽赃。但警方称,证据中所含的EDTA远远小于紫色试管中的含量,而且并不是只有抽血用的紫色试管里面有EDTA,比如很多食物添加剂就含有EDTA。辛普森当晚9点22分在麦当劳便利店购买了一个巨无霸汉堡,而这种汉堡的特殊酱汁里面,恰好含有EDTA。试验表明,特殊酱汁中的确可以检测出EDTA,但是吃了特殊酱汁的血液却并不含有。这个疑点成为了陪审团认为的一个合理怀疑。
第五:检控方没有上诉2级谋杀。
法律相关
美国刑事法上对于刑事犯罪的证明标准,叫做“Beyond Reasonable Doubt(超越合理怀疑)”,就是说,在证明一个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时候,是不能有任何疑点的哪怕是一点点的疑点。这体现了美国对人权的异常尊重,基本上属于宁纵勿枉。
超过半数美国人认为辛普森有罪,同时,绝大多数美国人认为辛普森受到了公正的审判,他们认为,如果自己是法官,也会判他无罪释放。因为此案的确证据不足。
最新消息
2008年10月3日,在美国拉斯维加斯的克拉克县地区法院,克拉克县地区法院的陪审团做出裁决,认定前橄榄球明星O·J·辛普森所受12项指控全部成立。法庭定于12月5日作出宣判。现年61岁的辛普森可能面临终身监禁。
前橄榄球明星辛普森因涉及持械抢劫当日在拉斯维加斯被判至少十五年监禁。
辛普森和同伙斯图尔特等人于去年九月十三日闯入美国“赌城”拉斯维加斯的一家宾馆,从收集、出售体育纪念品的两个商人手中抢走一些物品,其中包括他当年比赛使用过的一些橄榄球、以及其他橄榄球明星的印刷画及签名的橄榄球等,总价值超过十万美元。
辛普森声称取回的东西原是自己的私人物品,但警方调查后认为辛普森有违法行为。美国检察机关对辛普森提出十二项指控,其中包括两项持致命性武器抢劫、两项持致命性武器实施人身伤害、图谋抢劫和持枪抢劫等6项重罪指控。
此案的陪审团于上月认定辛普森持械抢劫、绑架和攻击罪名成立。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报道称,辛普森将面临至少十五年监禁。美联社报道指出,法庭对辛普森的最后量刑不会超过三十三年。
美国当地时间2013年5月17日,美联社报道辛普森在法庭上为自己出狱做出辩护,希望能够重新得到自由。
假释批准
当地时间2017年7月20日,因持枪抢劫获刑33年入狱,正在内华达州监狱服刑的前著名美式橄榄球明星OJ辛普森,得到假释委员会的批准,将于近期获释。辛普森在2007年因持枪威胁两名体育纪念品商人,索取自称被他们“窃取”的签名纪念品而被捕,目前已经服刑九年,刚刚度过了他的最低刑期。根据他在2013年的一次听证结果,他可以在最低刑期之后再度进行听证。20日当天,辛普森在监狱内通过摄像头对假释官陈述了自己在监狱中的良好表现,最终四名假释官一致认为他已经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批准了假释,他最早可以在2017年10月1日出狱。辛普森的大女儿出席听证帮他进行了陈词,抢劫案的受害者之一弗罗芒也出席了听证,他对美国媒体表示,认为辛普森应该获得假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