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玛丽·派克· 福莱特(Mary Parker Follett, 1868—1933)是美国的政治哲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同时又是一名企业管理方面的智者。从年代上讲,她属于科学管理时代;从哲学和知识上讲,她是行为科学时代的一员。她既把泰罗的许多想法加以概括化,又预见到霍桑研究人员的许多结论,从而成为这两个时代之间的一个联系环节。
福莱特的主要观点是:
(1)群体原则。“个人的潜能在通过群体生活释放出来以前,始终只是一种潜能。人只有通过群体才能发现自己的真正性质”。她追求一种以群体原则而不是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新社会。
(2)利益结合原则。通过利益的结合来减少冲突。
(3)形势法则。变服从个人权力为遵循形势规律。
(4)协作原则。通过协调控制使利益达到统一。
(5)循环行为论。领导不再以权力为基础,而是以在形势的相互联系中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相互影响为基础。应对经理人员进行培训,使这决策具有科学性,并培养出一种为公众服务的动机。
当前人们很多关于激励、领导、权力、权威等的看法都受到福莱特思想的影响。事实上,全世界普遍关注的日本的组织和管理风格,尤其在团队精神方面,就体现着福莱特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