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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清远
鞠清远是中国20世纪30年代“食货派”学人中专攻社会经济史的著名学者。1935年9月毕业后,在陶希圣指导下的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经济史研究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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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清远

 

鞠清远著作鞠清远是中国20世纪30年代“食货派”学人中专攻社会经济史的著名学者。有《唐宋官私工业》、《唐代经济史》、《刘晏评传》、《唐代之交通》、《唐代财政史》等五部着作。由于鞠清远是“食货派”的骨干,学术界一直讳言其学术。

生平简介

 

鞠清远曾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1935年9月毕业后,在陶希圣指导下的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经济史研究室工作。1938年1月参加周佛海、陶希圣在武汉主持的“艺文研究会”。

鞠清远

1939年8月随陶希圣到上海,参加汪精卫国民政府,任宣传部委员和国立师范学校校长。1949年10月在上海做汽车押运员,后下落不明。

鞠清远曾在《食货》半月刊上发表论文14篇、译文2篇,在天津《益世报食货周刊》上发表论文14篇,还有论文见诸其时著名杂志,如1934年南京《中国经济》第2卷第7期的《皇庄起源论》和第9期的《唐宋元寺领庄园研究》以及1936年国立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第6卷第3期的《唐代的两税法》。先后有《唐宋官私工业》、《唐代经济史》、《刘晏评传》、《唐代之交通》、《唐代财政史》等五部着作出版。鞠清远的史学研究,对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科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治史思想

 

广搜史料,开拓史料的治史思想

从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中国社会史论战”中,鞠清远意识到,“在移植外国理论的时节,在急于u2018成一家之言u2019的时候,都往往只是粗疏地,朦胧地将轮廓抽画出来,对于社会内容与实际情况,多不作精细的研究。”因为中国古代典籍中的社会经济史资料,分散于经史子集各部中,前人没有作过系统的整理。社会史论战中的研究者来不及系统地搜集史料,“便在缺乏已整理的史料的情况下”,利用省事的现成的史料,“来抽索自己所需要的社会或经济变化的根据”,大多着作中只看到由《食货志》、《通典》、《通考》等书中录出来的“已成说法,了无新意,间或有所发挥,也都不是正确的意见”。鞠清远有鉴于此,力矫此弊。与“只知瞎引外国的方法和结论,而并不顾及本国历史上的史料”的研究者不同,鞠清远的社会经济史研究以史料丰富见长,从搜集和整理的史料中得出自己的新见解。陶希圣曾撰文盛赞鞠清远的《唐宋元寺领庄园研究》,对“中古时期教会财产及权威的叙述,可以算得最有特色。”“中国经济史研究方法的论文渐渐注重到史料。”鞠清远《元代系官匠户研究》一文是“精细矜慎”。鞠清远坚信惟有广搜史料,开拓史料才能明了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特征,探寻出社会经济的演变过程。可以说,鞠清远的每一篇社会经济史的研究论文均为相关问题的资料汇编。如《两晋南北朝的客、门生、故吏、义附、部曲》一文,资料丰富,论证全面,陶希圣提醒“大家注意鞠清远先生这篇论文”,“这篇论文已经搜集可搜的材料的大部了”。

陶希圣

鞠清远非常重视文集的史料价值,认为可以弥补、参正史籍记载之不足。他在《元代的寺产》中的《作者附识》中云:“陶先生在第三期上(《元代佛寺田园及商店》),已以元史、元典章中的材料,作详细的论述,本文则只用文集中的材料,可说是陶先生之文的补充。”鞠清远广搜文集中的社会经济史料,并进行细致整理和深入研究。《元代的寺产》是几部元人文集中的史料的研究所得;《南宋官吏与工商业》是读《朱文公集》的随笔;《杜甫在夔州的滚西与东屯庄》是依据杜甫的《草堂诗笺》撰成;《清开关前后的三部商人着作》、《怎样作商客》、《伙计须知》,《商路与马头》、《校正江湖必读》等则是鞠清远在书摊上买的《商贾便览》、《江湖尺牍分韵》和《酬世群芳杂锦》三部商人着作整理的史料研读报告。“这三部书,正好是在鸦片战争前后,所以这三部书中,可看出一点商业组织的改变,特别是货币问题”,但“往往因为名字的关系,不为一般人特别是研究经济史的人们所注意,图书馆也不来收集搜藏这类书”,于是“整理一下,发表出来,教大家也向这方面注意搜集”。陶希圣看到《校正江湖必读》后,立即提出倡议:“这类材料,一方面可供明了清代商业组织,一方面对于以前的商业组织的研究,也有些启发,希望这样类的材料,大家多搜集一点。”

中国地方志中存有大量的社会经济史的史料,亟需挖掘。由顾颉刚建议,陶希圣发出搜读地方志的提议。鞠清远撰成《地方志的读法》一文,参与史料搜集方法的讨论,最早提出地方志的读法:其一是先读历史上重要经济都市的方志,即以都市为中心。其次,先读在水路交通线附近的府县的方志,即以交通线为中心。其三,先读历代重要工业或矿业区域的府县方志,即以工业磁业为中心。配合三种读法,鞠清远还特别提出读方志不要忽略各志书的“杂录”与“金石录”;不要忽略驿路,水路交通,驿站的设置地点与组织;不要忽略物产,贡赋,“和买”的物品:不要忽略关于寺院的记叙;不要忽略庙会;不要忽略“市”和“集会”;解决“市”设在城外的问题;应特别注意水利事项和桥梁的建设。这些都是从研究社会经济史的视角来谈搜读地方志的,与以往观风问俗式的利用地方志具有明显的不同,对开拓社会经济史的史料具有重要意义。陶希圣说:“鞠清远先生的地方志读法是大可注意的一篇”。杜若遗亦云:“鞠清远、陶希圣两先生发起评读地方志,这是很要紧的一个提议。中国各地的地方志中,原是含有许多政治、经济、文化材料,其重要性非但不在二十四史之下,在经济资料方面,还在二十四史之上,现在倘加以搜读,一定会有许多发现的。”“这样一种伟大的工作,决非少数人所能周到,必须多数人参加,分工合作,始克有成。”

治史态度

 

不想预有成见”、“排比事实”、“寻绎结论”的治史态度 中国社会史论战

中国社会史论战中的研究者们最大的毛病,“是把方法当结论的。各人既有了结论在心里。只有向书籍里去找印证,不必广搜材料。”鞠清远有感于此风气,说:“不想预有成见”,“尽量排比事实。在事实,例证允许的范围内,寻绎结论。”鞠清远“排比事实”是既注重传世文献的考据,辨析制度条文内容,又对史料做出一些不同予《食货志》、《通典》、《通考》等传统典志的编纂、阐释和评论,使其在史学研究上屡有创新。如鞠清远在《唐代财政史》一书有意识地运用近代西方的经济学和财政学的理论,重点分类叙述财政收入和财务行政两方面,对收入项目的归类比较科学,在财务行政的论述中摘引各史、志及类书资料甚多,按题归类,原文均注原典出处。

鞠清远“排比事实”、“寻绎结论”,非常之审慎,一切均要“论从史出”。如《唐宋官私工业》书中列举十几条史料谈唐宋的“市场交易”问题,却首先指出对于缺乏史料的“市制及坊场制度不能祥述”,留待后人有了材料再来论述,只就已有材料主要论述“每日之市也”。又如《汉代的官府工业》对汉代工厂的规模与分工、设厂地点和工人情况探讨后,指出“汉代工业中,用奴隶刑徒劳动居多,或用自由的工人劳动为多,尚是一问题,至于工人就业官场,为提供徭役,或长期受雇,亦一问题。解决这两个问题,尚须多搜集证据。”可惜,鞠清远之审慎态度却被时人认为研究未到位。

杜若遗曾在《介绍(食货半月刊)》中说:“他(鞠清远)不曾指出,汉代的官府工业的生产品时专供贵族阶级享用的呢,还是供给全体社会使用的?他又不曾指出汉代官府业中所用的工人是奴隶呢,还是雇来的自由民!这两个问题是研究汉代官府工业的社会史的意义时至少应该解决的。要是知道了汉代官府工业完全是贵族阶级享用的工业,其工人是奴隶,而其规模如是之大,那么,根据最普通的常识,就可以断定西汉时代的社会是最发达的奴隶社会,否则那便有另外的意义了。不过,从鞠先生已得的材料看来,已可断定那实在是奴隶社会的专供贵族享用的工业,而工人多属奴隶。鞠先生有如许的材料,而不引用理论和他种事实加以解释和比照,虽见谨慎,可是也显得太无成见了。”

治史宗旨

 

通过比较来搜求社会经济制度演变的治史宗旨 唐代庄园

与社会史论战中的研究者一样,鞠清远认为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要认识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阶段全貌。为此,必须首先弄清各时段的社会经济状况,“在寻绎结论的时节,将特别注意到比较与搜求演化的痕迹”。鞠清远的史学着述多是先叙述社会经济制度的沿革,往往从最早的源头谈起,然后再讨论所研究主题的特点,最后谈及其延续状况。如《唐宋元寺领庄园研究》中除对唐宋元三代寺领庄园进行了历史的考察外,还对唐以前的寺产进行探讨,指出“寺院庄园当自佛教输入后不久,既有雏形”。而《皇庄起源论》则采用倒溯的方法,从明代的皇庄,宋代的宫田与财赋总管府,金代的宫籍与监户,两宋的御庄、奉宸庄、后妃庄田及标充御前的庄田,五代的宫庄与后宫田产,唐代的宫与内庄宅使,北魏之太子田园与宗资稻田,两汉的少府水衡田产,春秋时代的公室的顺序来探讨皇庄起源,最后得出“皇庄绝不是明代的创造物”,“皇庄的起源至少应是春秋时代的公室”这一真实可信的结论。

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既可突出社会经济制度的特征,又可把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过程展现出来,对社会经济整体性认识非常必要。例如,鞠清远在《唐宋官私工业》中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指出唐宋官私工业中各项内容的不同点和演化过程实“有其渊源”,而元代之官私工业实乃唐宋官私工业之延续与演变。这种比较搜求在研究的系统性以及对官私工业发展形态分析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

鞠清远强调两税法是由唐前期资产税性质的地税和产税发展而来,认为“两税”指户税和地税。这一基本观点在其《唐代经济史》和《唐代财政史》均有反映。如《唐代财政史》第一章《两税法以前之赋税》写道:“两税法本身,没有什么独特的创革,它的内容、税制、税法,都在天宝到建中年间奠定下基础,到这时候,方水到渠成,使天宝前与租庸调对立而不占重要地位的户税与地税,反而代替了以人丁为课税客体的主要赋税。这指明经济组织的转变,使财政制度也必然要转变。”以上表明,鞠清远能始终以探寻两税法的制度演变为宗旨,通过深入地比较,使其两税法的研究成果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延至今日仍为学术界所引用。

研究方法

 

从“特殊问题”入手的研究方法

鞠清远在《唐宋官私工业》中云:“要明了中国社会史的全体,必须先明了各时代,各个问题的真相,由某时代的各个问题的综合研究,方能描画某时代的真面目。由相连的几个时代的特殊问题的比较研究,方能明了某一特殊问题的进化的实况”。这段话表明了鞠清远史学研究的选题视角,这就是要从“特殊问题”入手来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

因鞠清远在北大法学院经济史研究室工作的便利,在研究时段上,选择了唐宋。在农业的特殊问题中,鞠清远重点考察了唐代之际均田制制度的演变。《唐代经济史》对均田制度的产生、发展和解体过程进行了深入探讨。为深化均田制的认识,又撰文《曹魏的屯田》,指出“均田制之转变仍然不能不追叙到魏之屯田制度”。与土地制度联系最紧密的赋役财政制度这一“特殊问题”,鞠清远亦对之加以深入剖析,《唐代经济史》、《唐代财政史》以及《唐代的户税》、《唐代的两税法》等着述,对有唐一代的租庸调、地税、户税、色役、杂徭、两税法和商税等做了较系统全面的阐述,“对唐的赋税制度提出了不少的新解,与从来只略说租庸调制以为唐代税制的主要形式或唯一形式者绝不一样”。

对于唐宋时期的工业即官私手工业中的“特殊问题”,鞠清远亦做了扎实细致的研究,撰着《唐宋官私工业》一书指出,“官工业研究中,将特别注意官业劳动者。因为这种研究,可使明了官工业内部的剥削关系,并且也可指明一般社会进化的程度。”“私工业的研究,自然也注意到剥削关系,只要材料允许,就尽量的研究。经营形式成品销路与流动资本的考察,更是注意的中心。由经营形式的研究,可使明了私工业的本质。成品销路使明了工业界与社会的关系,流动资本的考察,更使明了工商界的联系得密切与否。”为更好地“注意到它们演化的痕迹与组织的作用,”鞠清远还深入研究了魏晋南北朝之官私工业,先后撰有《魏晋南北朝官工业中之刑徒》、《魏晋南朝之官工业机关》、《魏晋南北朝的冶铁工业》、《魏晋南北朝的匠师及其统辖机关》、《魏晋南北朝的纺织工业》等文发表于天津《益世报·食货周刊》。

鞠清远还开拓了当时少有涉及的“特殊问题”——人的社会身份问题。《元代系官匠户研究》和《元代系官匠户补记》二文征引丰富、资料全面,深入探讨了元代系官匠户。前文探讨了官局人匠、军匠、民匠之区别,系官匠户组织方法、地位、待遇、工作形式和数目估计等内容,受到当时学术界高度重视。鞠清远选择研究的这些“特殊问题”均是理解中国社会经济史全貌的关键问题。能有独特的眼光,抓住关键问题进行深入地探讨,是鞠清远取得较高成就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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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清远史学初探

内容摘要:鞠清远是20世纪30年代有重要开拓性的社会经济史学者。他既注重史料的搜集和整理,又不忽视理论与方法,在治史风格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鞠清远在中国社会经济史的诸多领域内颇有建树,尤精研于唐宋经济史,在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史学科的发展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也奠定了他在中国史学史上不容忽视的地位。

鞠清远是我国20世纪30年代“食货派”学人中专攻社会经济史的著名学者。鞠清远曾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1935年9月毕业后,在陶希圣指导下的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经济史研究室工作。1938年1月参加周佛海、陶希圣在武汉主持的“艺文研究会”。1939年8月随陶希圣到上海,参加汪精卫国民政府,任宣传部委员和国立师范学校校长。1949年10月在上海做汽车押运员,后下落不明。由于鞠清远是“食货派”的骨干,又在近代历史舞台上扮演着与汪精卫同道的政治角色,学术界一直讳言其学术。但政治和学术不应该完全等同起来。鞠清远曾在《食货》半月刊上发表论文14篇、译文2篇,在天津《益世报食货周刊》上发表论文14篇:另外,还有论文见诸其时著名杂志,如1934年南京《中国经济》第2卷第7期的《皇庄起源论》和第9期的《唐宋元寺领庄园研究》以及1936年国立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第6卷第3期的《唐代的两税法》。更为重要的是,鞠清远在短短的几年内,先后有《唐宋官私工业》、《唐代经济史》、《刘晏评传》、《唐代之交通》、《唐代财政史》等五部著作出版。鞠清远的史学研究,对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科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应该予以重视。本文试图以学术的眼光重新考察鞠清远的史学成就,对其治史特色进行探讨,以期对鞠清远在中国近现代史学史上的地位有一个新的认识。

(一)广搜史料。开拓史料的治史思想

从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中国社会史论战”中,鞠清远深刻地意识到,“在移植外国理论的时节,在急于u2018成一家之言u2019的时候,都往往只是粗疏地,朦胧地将轮廓抽画出来,对于社会内容与实际情况,多不作精细的研究。”[1]1因为中国古代典籍中的社会经济史资料,分散于经史子集各部中,前人没有作过系统的整理。社会史论战中的研究者来不及系统地搜集史料,“便在缺乏已整理的史料的情况下”,利用省事的现成的史料,“来抽索自己所需要的社会或经济变化的根据”,大多著作中只看到由《食货志》、《通典》、《通考》等书中录出来的“已成说法,了无新意,间或有所发挥,也都不是正确的意见”[2]。鞠清远有鉴于此,力矫此弊。与“只知瞎引外国的方法和结论,而并不顾及本国历史上的史料”[3]的研究者不同,鞠清远的社会经济史研究以史料丰富见长,从搜集和整理的史料中得出自己的新见解。陶希圣曾撰文盛赞鞠清远的《唐宋元寺领庄园研究》,对“中古时期教会财产及权威的叙述,可以算得最有特色。”“中国经济史研究方法的论文渐渐注重到史料。”[4]鞠清远《元代系官匠户研究》一文是“精细矜慎”[5]。鞠清远坚信惟有广搜史料,开拓史料才能明了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特征,探寻出社会经济的演变过程。可以说,鞠清远的每一篇社会经济史的研究论文均为相关问题的资料汇编。如《两晋南北朝的客、门生、故吏、义附、部曲》一文,资料丰富,论证全面,陶希圣提醒“大家注意鞠清远先生这篇论文”,“这篇论文已经搜集可搜的材料的大部了”[6]。鞠清远在北大法学院中国经济史研究室期间,更是主要致力于有关唐宋经济史资料的收集整理。他利用收集的资料,除撰写大量论文外。还与陶希圣合作完成了《唐代经济史》,后又出版《刘晏评传》、《唐代财政史》两部个人专著,并辑成《唐代之交通》一册。

鞠清远非常重视文集的史料价值,认为可以弥补、参正史籍记载之不足。他在《元代的寺产》中的《作者附识》中云:“陶先生在第三期上(《元代佛寺田园及商店》),已以元史、元典章中的材料,作详细的论述,本文则只用文集中的材料,可说是陶先生之文的补充。”[7]鞠清远广搜文集中的社会经济史料,并进行细致整理和深入研究。《元代的寺产》是几部元人文集中的史料的研究所得;《南宋官吏与工商业》是读《朱文公集》的随笔[8];《杜甫在夔州的滚西与东屯庄》是依据杜甫的《草堂诗笺》撰成[9];《清开关前后的三部商人著作》、《怎样作商客》、《伙计须知》,《商路与马头》、《校正江湖必读》等则是鞠清远在书摊上买的《商贾便览》、《江湖尺牍分韵》和《酬世群芳杂锦》三部商人著作整理的史料研读报告。“这三部书,正好是在鸦片战争前后,所以这三部书中,可看出一点商业组织的改变,特别是货币问题”,但“往往因为名字的关系,不为一般人特别是研究经济史的人们所注意,图书馆也不来收集搜藏这类书”,于是“整理一下,发表出来,教大家也向这方面注意搜集”[10]。陶希圣看到《校正江湖必读》后,立即提出倡议:“这类材料,一方面可供我们明了清代商业组织,一方面对于以前的商业组织的研究,也有些启发,希望这样类的材料,大家多搜集一点。”[11]

中国地方志中存有大量的社会经济史的史料,亟需挖掘。由顾颉刚建议,陶希圣发出搜读地方志的提议。鞠清远撰成《地方志的读法》一文,参与史料搜集方法的讨论,最早提出地方志的读法:其一是先读历史上重要经济都市的方志,即以都市为中心。其次,先读在水路交通线附近的府县的方志,即以交通线为中心。其三,先读历代重要工业或矿业区域的府县方志,即以工业磁业为中心。配合三种读法,鞠清远还特别提出读方志不要忽略各志书的“杂录”与“金石录”;不要忽略驿路,水路交通,驿站的设置地点与组织;不要忽略物产,贡赋,“和买”的物品:不要忽略关于寺院的记叙;不要忽略庙会;不要忽略“市”和“集会”;解决“市”设在城外的问题;应特别注意水利事项和桥梁的建设[12]。这些都是从研究社会经济史的视角来谈搜读地方志的,与以往观风问俗式的利用地方志具有明显的不同,对开拓社会经济史的史料具有重要意义。陶希圣说:“鞠清远先生的地方志读法是大可注意的一篇”[13]。杜若遗亦云:“鞠清远、陶希圣两先生发起评读地方志,这是很要紧的一个提议。中国各地的地方志中,原是含有许多政治、经济、文化材料,其重要性非但不在二十四史之下,在经济资料方面,还在二十四史之上,现在倘加以搜读,一定会有许多发现的。”“这样一种伟大的工作,决非少数人所能周到,必须多数人参加,分工合作,始克有成。”[3]

(二)“不想预有成见”、“排比事实”、“寻绎结论”的治史态度

中国社会史论战中的研究者们最大的毛病,“是把方法当结论的。各人既有了结论在心里。只有向书籍里去找印证,不必广搜材料。”[14]鞠清远有感于此风气,说:“我们不想预有成见”,“我们尽量排比事实。在事实,例证允许我们的范围内,我们寻绎结论。”[1]4鞠清远“排比事实”是既注重传世文献的考据,辨析制度条文内容,又对史料做出一些不同予《食货志》、《通典》、《通考》等传统典志的编纂、阐释和评论,使其在史学研究上屡有创新。如鞠清远在《唐代财政史》一书有意识地运用近代西方的经济学和财政学的理论,重点分类叙述财政收入和财务行政两方面,对收入项目的归类比较科学,在财务行政的论述中摘引各史、志及类书资料甚多,按题归类,原文均注原典出处。此书历来被认为是唐代财政史研究“开山之作”。“自创体例,考释谨严,长期为治史者必读,奠定了这一领域研究的基础。”[15]181

鞠清远“排比事实”、“寻绎结论”,非常之审慎,一切均要“论从史出”。如《唐宋官私工业》书中列举十几条史料谈唐宋的“市场交易”问题,却首先指出对于缺乏史料的“市制及坊场制度不能祥述”,留待后人有了材料再来论述,只就已有材料主要论述“每日之市也”[1]81。又如《汉代的官府工业》对汉代工厂的规模与分工、设厂地点和工人情况探讨后,指出“汉代工业中,用奴隶刑徒劳动居多,或用自由的工人劳动为多,尚是一问题,至于工人就业官场,为提供徭役,或长期受雇,亦一问题。解决这两个问题,尚须多搜集证据。”可惜,鞠清远之审慎态度却被时人认为研究未到位。杜若遗曾在《介绍(食货半月刊)》中说:“他(鞠清远)不曾指出,汉代的官府工业的生产品时专供贵族阶级享用的呢,还是供给全体社会使用的他又不曾指出汉代官府业中所用的工人是奴隶呢,还是雇来的自由民!这两个问题是研究汉代官府工业的社会史的意义时至少应该解决的。要是我们知道了汉代官府工业完全是贵族阶级享用的工业,其工人是奴隶,而其规模如是之大,那么,根据最普通的常识,就可以断定西汉时代的社会是最发达的奴隶社会,否则那便有另外的意义了。不过,从鞠先生已得的材料看来,我们已可断定那实在是奴隶社会的专供贵族享用的工业,而工人多属奴隶。鞠先生有如许的材料,而不引用理论和他种事实加以解释和比照,虽见谨慎,可是也显得太无成见了。”[3]杜若遗的推断正确与否姑且不论,但在他激烈的批评当中,我们从一个侧面看到鞠清远对待史实的审慎公允的态度,这也使得鞠清远的许多论著经得起时间的考验,长久地保持着较高的学术价值。

(三)通过比较来搜求社会经济制度演变的治史宗旨

与社会史论战中的研究者一样,鞠清远认为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主要目的是要认识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阶段全貌。为此,必须首先弄清各时段的社会经济状况,“在寻绎结论的时节,将特别注意到比较与搜求演化的痕迹”[1]4。鞠清远的史学著述多是先叙述社会经济制度的沿革,往往从最早的源头谈起,然后再讨论所研究主题的特点,最后谈及其延续状况。如《唐宋元寺领庄园研究》中除对唐宋元三代寺领庄园进行了历史的考察外,还对唐以前的寺产进行探讨,指出“寺院庄园当自佛教输入后不久,既有雏形”。而《皇庄起源论》则采用倒溯的方法,从明代的皇庄,宋代的宫田与财赋总管府,金代的宫籍与监户,两宋的御庄、奉宸庄、后妃庄田及标充御前的庄田,五代的宫庄与后宫田产,唐代的宫与内庄宅使,北魏之太子田园与宗资稻田,两汉的少府水衡田产,春秋时代的公室的顺序来探讨皇庄起源,最后得出“皇庄绝不是明代的创造物”,“皇庄的起源至少应是春秋时代的公室”这一真实可信的结论。

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既可突出社会经济制度的特征,又可把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过程展现出来,对社会经济整体性认识非常必要。例如,鞠清远在《唐宋官私工业》中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指出唐宋官私工业中各项内容的不同点和演化过程实“有其渊源”,而元代之官私工业实乃唐宋官私工业之延续与演变。这种比较搜求在研究的系统性以及对官私工业发展形态分析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张国刚指出:“(《唐宋官私工业》)研究工业经营形式,内部分工、对外关系,对经济界的影响,工人的组织及演变程度等,是具有开创性的高水平论著”[15]148。又如,唐代两税法的来源与变化由于唐代文献未留下明确记载,使两税法处于不清不明状态,鞠清远对各种谬说进行了较全面的清理考证。“从两税法以前的赋税制度,两税法本身,两税法实行以后的诸问题上来研究两税法,探讨其内容,估定其价值。”澄清了许多史实,对两税的税项内容及来源提出不同看法,提出“两税法于征收季节的改革外,承袭了以前的户税与地税制度”的新见解。扫除了以前脱离前后的厉史事实来理解两税法的方法,改变了人们长期以来认为两税法具有“高深莫测的意义的改革”的认识[2]。鞠清远强调两税法是由唐前期资产税性质的地税和产税发展而来,认为“两税”指户税和地税。这一基本观点在其《唐代经济史》和《唐代财政史》均有反映。如《唐代财政史》第一章《两税法以前之赋税》写道:“两税法本身,没有什么独特的创革,它的内容、税制、税法,都在天宝到建中年间奠定下基础,到这时候,方水到渠成,使天宝前与租庸调对立而不占重要地位的户税与地税,反而代替了以人丁为课税客体的主要赋税。这指明经济组织的转变,使财政制度也必然要转变。”[16]34以上表明,鞠清远能始终以探寻两税法的制度演变为宗旨,通过深入地比较,使其两税法的研究成果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延至今日仍为学术界所引用。

(四)从“特殊问题”入手的研究方法

为更好地“搜求演化”,认识社会经济史全貌,恰当的选题至关重要。鞠清远在《唐宋官私工业》中云:“要明了中国社会史的全体,必须先明了各时代,各个问题的真相,由某时代的各个问题的综合研究,方能描画某时代的真面目。由相连的几个时代的特殊问题的比较研究,方能明了某一特殊问题的进化的实况。明了各个特殊演化的真相以后,疗能估定两个或几个相连的时代的真价值。本着上述的信念,我们注意到的特殊问题中,生产关系问题,自然是最基本的。在生产关系中,自然可分为两方面,农业的与工业的。农业问题的中心是土地问题,换句话说,就是土地所有形式问题”[1]2。这段话清晰地表明了鞠清远史学研究的选题视角,这就是要从“特殊问题”入手来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因鞠清远在北大法学院经济史研究室工作的便利,在研究时段上,选择了唐宋。在农业的特殊问题中,鞠清远重点考察了唐代之际均田制制度的演变。《唐代经济史》对均田制度的产生、发展和解体过程进行了深入探讨。为深化均田制的认识,又撰文《曹魏的屯田》,指出“均田制之转变仍然不能不追叙到魏之屯田制度”[17]。与土地制度联系最紧密的赋役财政制度这一“特殊问题”,鞠清远亦对之加以深入剖析,《唐代经济史》、《唐代财政史》以及《唐代的户税》、《唐代的两税法》等著述,对有唐一代的租庸调、地税、户税、色役、杂徭、两税法和商税等做了较系统全面的阐述,“对唐的赋税制度提出了不少的新解,与从来只略说租庸调制以为唐代税制的主要形式或唯一形式者绝不一样”[18]。

对于唐宋时期的工业即官私手工业中的“特殊问题”,鞠清远亦做了扎实细致的研究,撰著《唐宋官私工业》一书,希望“得出的结论,对于唐宋的社会研究,能有所贡献。”书中指出,“官工业研究中,我们将特别注意官业劳动者。因为这种研究,可使我们明了官工业内部的剥削关系,并且也可指明一般社会进化的程度。”“私工业的研究,自然也注意到剥削关系,只要材料允许我们,我们就尽量的研究。经营形式成品销路与流动资本的考察,更是我们注意的中心。由经营形式的研究,可使我们明了私工业的本质。成品销路使我们明了工业界与社会的关系,流动资本的考察,更使我们明了工商界的联系得密切与否。”[1]3为更好地“注意到它们演化的痕迹与组织的作用,”鞠清远还深入研究了魏晋南北朝之官私工业,先后撰有《魏晋南北朝官工业中之刑徒》、《魏晋南朝之官工业机关》、《魏晋南北朝的冶铁工业》、《魏晋南北朝的匠师及其统辖机关》、《魏晋南北朝的纺织工业》等文发表于天津《益世报·食货周刊》。

值得注意的是,鞠清远还开拓了当时少有涉及的“特殊问题”——人的社会身份问题。《元代系官匠户研究》和《元代系官匠户补记》二文征引丰富、资料全面,深入探讨了元代系官匠户。前文探讨了官局人匠、军匠、民匠之区别,系官匠户组织方法、地位、待遇、工作形式和数目估计等内容[19]。后文则研究了官局童男之娶妻与匠户寡妻之改嫁,匠户的地位,江南的人匠,工匠的工粮,匠户的社与罢工等问题[20]。《两晋南北朝的客、门生、故吏、义附、部曲》[21]和《三国时代的“客”》[22]两文分析了该时期客、门生、故吏、义附、部曲等含义及其身份地位的变化。这些都是从全新的社会史视角开拓的研究领域,受到当时学术界高度重视。陶希圣说:“客的转变过程的研究是了解中古社会的钥匙。自由人怎样依附豪宗大族,从自由的食客变为半自由的农奴,这种转变指示我们以古代社会为何转变为中古社会的两大线索之一。另一线索是奴隶转变为农奴的过程。魏晋南北朝隋唐时代,一方面奴隶经济仍然继续发达,一方面农奴经济普遍起来。从家长下的家内经济,工场农场的奴隶,分田纳租的奴隶,到近于奴隶的客,分田纳租的客,趋附豪强的独立农民之客,以至于依附豪贵的士人之客,其间各种不同的关系,不是凭空想得出的”,希望“共同的作再进一步再细一些的探讨。”呵见,鞠清远选择研究的这些“特殊问题”均是理解中国社会经济史全貌的关键问题。能有独特的眼光,抓住关键问题进行深入地探讨,是鞠清远取得较高成就的原因之一。

鞠清远以中国社会经济史为治史旨趣,既注重系统搜集整理史料也不忽视理论方法,在治史风格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批评着过去的中国社会史论战运动的缺点,又指示着此后应走的途径。”[3]鞠清远在社会经济史的诸多领域内取得了突出成就,其研究价值极高,直到今天仍有参考价值。这一点为以后诸多史家所推举。张国刚言:“《唐代经济史》全面论述了唐以前的经济背景,唐田制与农业、交通与都市、工商业及财政制度等,论述系统、材料充实,书中提到新建的庄园、草市、行会、色役与资课、盐铁、漕运与东南财库、客户、客商与邸店、柜坊与飞钱等问题,一直成为此后学界论述的重点,该书为治经济史者的必读之作。”[15]145而《唐代财政史》则被崛敏一誉为“对于唐代财政问题的优秀概说性著作。”[24]449对此,何兹全亦给予了充分肯定,“在陶手下《食货》这些人中,我最佩服老鞠。粗犷质朴,厚道,学问最好。他写的有关唐代社会经济的书和论文,至今仍为人所称赞。政治毁了一代天才!”[25]3226可见,鞠清远虽然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的时间不长,却为我国社会经济史学科的发展作出了开拓和奠基的贡献,在中国史学史上的地位不容忽视。

 

参考文献:

[1]鞠清远.唐宋官私工业[M].上海:新生命书局,1934.

[2]鞠清远.唐代的两税法[J].社会科学季刊,1936,6(3).

[3]杜若遗.介绍《食货半月刊》[J].文化建设,1935,1(4)

[4]陶希圣.读中国经济史研究专号上册以后[J].中国经济,1934,2(10).

[5]陶希圣.编辑的话[J].《食货》半月刊,1935,1(9).

[6]陶希圣.编辑的话[J].《食货》半月刊,1935,2(12).

[7]鞠清远.元代的寺产[J].《食货》半月刊,1935,1(6)

[8]鞠清远南宋官吏与工商业[J].《食货》半月刊,1935,2(8).

[9]鞠清远.杜甫在夔州的滚西与东屯庄[J].《食货》半月刊,1936,3(8).

[10]鞠清远.清开关前后的三部商人著作[N].天津益世报《食货周刊》,1937—04—06.

[11]陶希圣.编辑的话[J].《食货》半月刊,1937,5(9).

[12]鞠清远.地方志的读法[J].《食货》半月刊,1934,1(2).

[13]陶希圣.编辑的话[J].《食货》半月刊,1934,1(2).

[14]陶希圣.编辑的话[J].《食货》半月刊,1935,1(1).

[15]张国刚.隋唐五代史研究概要[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96.

[16]鞠清远.唐代财政史[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

[17]鞠清远.曹魏的屯田[J].《食货》半月刊,1936,3(3).

[18]陶希圣.编辑的话[J].《食货》半月刊,1935,1(8).

[19]鞠清远.元代系官匠户研究[J].《食货》半月刊,1935,1(9).

[20]鞠清远.元代系官匠户补记[J].《食货》半月刊,1935,2(2).

[21]鞠清远.两晋南北朝的客、门生、故吏、义附、部曲[J].《食货》半月刊,1935,2(12).

[22]鞠清远.三国时代的“客”[J].《食货》半月刊,1936,3(4).

[23]陶希圣.编辑的话[J].《食货》半月刊,1935,2(12).

[24](日)堀敏一.均田制的研究[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

[25]何兹全.何兹全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6.

更新日期:2024-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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