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美金 - 遗产争夺
香港歌星梅艳芳在2003年12月因患宫颈癌去世,梅艳芳母亲覃美金就女儿近亿港元的遗产缠讼多年。
遗产案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梅艳芳临终前是否神智清醒、每月给母亲7万生活费是否封顶以及与母亲的关系是否不佳等三个方面。目前,当事人都很谨慎,在庭审之外不作任何表态。
争议一
临终前神智清醒?
之前,梅艳芳的母亲曾就梅艳芳在立遗嘱时是否具备行为能力提出过异议。而日前,梅艳芳是否看过最终版的遗嘱并知晓其内容,也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对于梅艳芳在订立遗嘱时,是否有足够的能力了解遗嘱内容,诉讼双方各传召了重量级的专家作证。
据当天开庭时的证词显示,梅艳芳在发病前因抑郁及失眠问题多次看精神科医生,还服用了抗抑郁的药物,但其主治医生张文龙认为这些药物并不会影响其判断。张医生正是梅艳芳签遗嘱和信托契约的见证人之一,他透露,梅艳芳在2003年12月24日呼吸衰竭、要用氧气罩前,神志一直是清醒的。治疗过程中服用的镇静剂及止痛药不会影响她的认知能力。
覃美金的代理律师陈志鸿曾在问询时指出,梅艳芳临终前病情已很严重,在日本拍摄广告时曾出现大量尿血的情况,当时设立遗嘱和信托基金的情形十分危急,因此受梅艳芳嘱托成立信托基金管理遗产的香港汇丰银行前信托主管刘蔡秀莲在签署信托基金合约前,没有把最后版本给梅艳芳及其乾妈何傅瑞娜审阅。对此,刘蔡秀莲回答称在电话中向何傅瑞娜解释过,最后的遗嘱版本也是根据梅艳芳的意愿设立的。
争议二
给母亲每月7万元封顶?
梅艳芳遗产案双方争论的一个焦点是梅艳芳遗嘱中,每月提供母亲覃美金7万元生活费是否为上限。覃美金方面认为,梅艳芳称每月给予母亲的生活费是7万元,但这并非限制母亲每月的生活费只能有7万元。
对此,刘蔡秀莲并不同意。她强调,梅艳芳委托其成立信托基金管理遗产,正是因为担忧母亲会一次性把遗产花尽,所以该数目就是上限。并且,刘蔡秀莲认为7万元其实已足够维持覃美金的正常生活费,包括雇佣两名佣人和一名司机。
争议三
与母亲及哥哥关系不佳?
梅艳芳的乾妈何傅瑞娜当日以证人身份出庭,接受了梅艳芳遗嘱现受益人之一刘培基的代理律师的问询,她坦承梅艳芳与母亲的关系不是很好。她说曾多次看见梅艳芳在与母亲通电话后就显得不开心。原来在梅艳芳公开病情后不久,覃美金就致电问她要钱,这让梅艳芳相当失落,认为母亲只关心金钱而不关心她的病情。
此外,何博瑞娜透露,梅艳芳刚出道不久时,其大哥梅启明曾因做生意失败而欠下巨债,但他竟让梅妈当其担保人,变相要梅艳芳替他还债,因此两人关系也不是最佳,她自认识梅艳芳后就从没有见过梅启明。
据悉,在何博瑞娜接受问询时,覃美金等在场,但并未轮到发言。
覃美金 - 官司败诉
覃美金一路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2011年5月9日被法院驳回,再被裁定败诉。
2011年,88岁的覃美金面对终审法院的裁决,表示未有下一步打算。梅启明则称,会再寻求机会翻案。
梅艳芳遗产管理人的代表律师认为,裁决反映梅艳芳的意愿。
终审法院表示稍后颁发书面判辞,届时亦会公布讼费是否从梅艳芳的遗产中抽取。覃美金此前多次就梅艳芳遗产案提出法律诉讼,并由遗产支付诉讼费及律师费。
2011年7月,覃美金被法院判终极败诉。
2011年7月18日,梅艳芳妈妈覃美金(梅妈)与梅艳芳兄长为已故歌后梅艳芳1亿元遗产争夺案终审法院维持梅妈覃美金争产失败的判决一事,到中环抗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