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事迹
于书无所不览,尤精玄学。开元中,常在宫中讲《老子》、《周易》。累迁至秘书省监,代张九龄判集贤院事。李林甫知其易制,引为宰相。林甫死,杨国忠忌之,引韦见素为相。安禄山之乱,与张埠、达奚旬同为伪相。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定罪当斩,于岁末赐死于家。陈希烈,民族:汉 性别:男 生卒(?—758)。唐代宋州(治今河南商丘南)人。唐玄宗时任左宰相,天宝五年四月至十三年八月,历时八年五个月。诗人。
小传
陈希烈者,宋州人也。精玄学,书无不览。开元中,玄宗留意经义,自褚无量、元行冲卒后,得希烈与凤翔人冯朝隐,常于禁中讲《老》、《易》。累迁至秘书少监,代张九龄专判集贤院事。玄宗凡有撰述,必经希烈之手。李林甫知上睠待深异,又以和裕易制,乃引为宰相,同知政事,相行甚欢。而林甫居位日久,虽阴谋奸画足以自固,亦希烈佐佑唱和之力也。累迁兼兵部尚书、左相,封颍川郡开国公,宠遇侔于林甫。及林甫死,杨国忠用事,素忌嫉之。乃引韦见素同列,罢希烈知政事,守太子太师。希烈失恩,心颇怏怏。禄山之乱,与张垍、奚珣同掌贼之机衡。六等定罪,希烈当斩,肃宗以上皇素遇,赐死于家。 希烈柔而多智,长于名理,竟死于名。所谓离娄不见其眉睫,与夫平叔、太初,同膏肓耳。
主要著作
于书无所不览,尤精玄学。开元中,常在宫中讲《老子》、《周易》。累迁至秘书省监,代张九龄判集贤院事。 明皇凡有撰述,必经其手。李林甫(右相)知上眷待,知其易制,引为宰相。宠遇侔于林甫,后为杨国忠所嫉,罢知政事,守太子太师。希烈失恩,心颇怏怏。禄山之乱,与张埠、达奚旬同为伪相,受伪命为中书令。(757)收复两京后,达奚珣等一十八人处斩。,原皆合殊,肃宗以上皇素遇旧恩特原之,至德二载(757)岁末陈希烈等七人赐自尽于家,前大理卿张均特宜免死,长流合浦郡。 《全唐诗》录陈希烈诗三首:《奉和圣制三月三日》《省试白云起封中》《赋得云生栋梁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