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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曼斯
霍曼斯(1910~ ),Homans,George Casper ,美国社会学家,社会交换论的代表人物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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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曼斯 - 主要经历

1932年毕业于哈佛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留校任教。曾参加帕雷托学说小组讨论会 ,并于1934年与人合著《帕雷托理论介绍》一书,从此步入社会学界。1939~1941年任大学讲师。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在美国海军服役。1946年回到哈佛大学,正式转入社会学系,1953年任社会学系教授,1967~1970年任社会学系主任。1963~1964年任美国社会学协会主席。霍曼斯学术研究领域很广,包括历史学、人类学、心理学及科学哲学。早期受T.帕森斯影响,强调小群体研究的重要意义,分析了其中的行为变量。如活动、交往和情感三者的关系,为交换理论奠定了基础。后期他批判了帕森斯和E.迪尔凯姆的社会学理论,强调人和人的动机的重要作用,并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交换过程,逐渐把社会学还原为微观的社会心理研究。他把社会看作是个人行动和行为交换的结果,个人行为是社会学研究的最高原则。他的理论被称为行为主义交换论。

霍曼斯 - 学术理论

大致看来,霍曼斯是在吸收上述思想家们的思想并总结斯金纳心理学理论五个命题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理论命题。这些理论命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成功命题。这是就个人的全部行动而言的。人的行动与动物有着相似的地方,他要遵循报酬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个体的某个行动越是经常受到报酬和奖励,那么他就越有可能有经常类似的行动。因此,个人行动的频率往,庄取决于得到报酬和奖励的频率以及获得报酬与奖励的方式。霍曼斯进一步指出,频率的有规律性所获得的报酬和奖励要低于没有规律所得到的奖励和报酬。这是因为没有规律的报酬或奖励更具有意外性与性。

第二个是命题。在过去的某个时间里.如果某一特定的或者一组的出现会给某人的行动带来某种报酬或奖励。那么现在的与过去的越相似,个体就越有可能进行类似的行动。因此,在日常生活领域,很多球星往往穿着固定颜色、固定号码的衣服、保持着相对固定的发型就在于这种颜色、号码以及发型曾经带给他辉煌,使他获得过巨大的成功,这种衣服和发型就成了他幸运的标志。因此只要出现同样的衣服和发型就能够激发他的潜能。

霍曼斯

第三个是价值命题。正如同鸽子的某种行动可以得到食物的奖励那样.如果某种行动所产生的结果对一个人来说越有价值.那么他就越有可能采取同样的行动.反之。如果某种行动产生的结果使得此人受到惩罚.那么他就有可能采取措施避免类似行动的发生.因此,在正常的人际交往过程中.人们常常会遵循趋利避害原则.总要花费一些时间去选择能够获得较高报酬、奖励即有价值的社会交往行动。当然.霍曼斯所讲的价值不仅仅指经济价值也包含了社会价值乃至伦理道德价值因素在内.

第四个是剥夺——满足命题。也就是获得的报酬和奖励遵循经济学上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这就是说,一个人在最近越是经常地得到某种报酬,那么随着报酬的增加此人所获得此报酬的满足感和价值感就会减少。剥夺是指某人在得到某一报酬后所经历时间的长度。满足是指一个人在刚刚过去时间里得到的报酬使他不再马上需要更多的酬赏。霍曼斯的这个命题是对前三个命题的限定,即个人的行动与获得报酬的满足感必须把时间因素考虑进去。他说,如果一个人时常得到报酬,起初他会有非常满足的感觉,但此后这种报酬如果重复出现,其价值就会降低。其情形犹如一个非常饥饿的人吃第一个烧饼是感到极大的舒服,然而继续给他吃第二个、第三个以及第n个烧饼,伴随着他越来越饱,那种舒服感和满足感会越来越小,乃至消失。

第五个是攻击——赞同命题。这个命题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当某人的行动没有得到他期望的报酬或者他得到了料想不及的惩罚时,他将被激怒并越有可能采取攻击性行为,而这种行为可以发泄他的不满情绪,因而对他来说有价值。其二。当某人的行动获得了他所期望的报酬,特别是报酬比预期的还要大,或者他的错误行动没有受到预想中的惩罚,他都会非常高兴,继续做得到报酬的行动或者避免错误行为的再度发生。

霍曼斯认为,这五个命题是把斯金纳对鸽子以及老鼠的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推广到对人类行为的研究与分析。行动者进行社会行动时之所以会遵循上述原理就在于人是一个理性的人,人的行动首先是一个理性行动,于是在吸收斯密关于“经济人”假设观点基础上他提出了自己的命题。

第六个是理性命题。斯密认为人能够从各种利益中选择最大的利益,以最小的代价实现自身的最大需要。斯密同时认为,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交换往往是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的,运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就会实现个人选择的最优组合,从而实现个人选择与社会选择的有机结合,使整个社会富裕起来。霍曼斯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一个人在选择采取何种行动时。不仅会考虑到价值的大小,还考虑行动成功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人们在进行选择时总会选择那些随着获利可能性增大其总价值也能够增大的行为,包括初民社会中礼物的交换也是交换者理性选择的结果。霍曼斯指出,个体行动与否取决于成功与价值这两个因素,如果报酬的价值大但成功率小,这会降低采取这种行为的可能性;相反,价值小但成功率大就会增强这种行为的可能性,用数学公式表示就是:行动发生的可能性=价值×概率。霍曼斯认为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他们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取决于方程式中右面数值的大小。这一命题充分说明了在人际交往中,人们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得最高酬赏和利润。霍曼斯坚信,他的六个命题不仅可以解释动物和个人的行动,而且也可以解释整个人类的行动,社会行动只不过是理性的行动者借助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无数次搏弈最终达到“纳什均衡”而已。

霍曼斯 - 主要成就

理论渊源

霍曼斯最初是一个有批判倾向的功能主义者。他认为,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太抽象、太空洞,忽视了社会中作为行动者的人的重要性,忽视了对人的研究。他主张,社会学应该回到最明确的事实中去,而明确的事实就是人的行为,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交往则是人类行为的基本形式。20世纪60年代初,霍曼斯逐渐同结构功能主义学派决裂,创立了社会交换理论。他把社会现实看作个人行为的结果,把社会结构看作是由个人行为创造和维持的。

为解释人类行为的基本形式,霍曼斯修改和吸收了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特别是“经济人”假设:人理性地算计自己在某一市场中行为的长期结果,并试图在交易中获得最大的物质利益。霍曼斯认为,经济学的这一原理必须进行修改,因为:第一,人们并不总是追求最大利润,他们只是想在交换关系中得到某些利润;第二,人在交换中并非常常从长远着想或进行理性算计;第三,交换物不仅仅是金钱,还有赞同、尊重、依从、爱、情感,以及其他紧缺物质产品;第四,所有的人类行为都是交换行为,而并不是市场中才有交换行为。

霍曼斯还吸收了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用来解释人类行为的基本形式。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斯金纳通过对动物的实验观察,认为一切行为都可以用“——反应”的公式来表示。霍曼斯把动物实验的结果推论到人类行为上,坚信行为主义心理学对人类行为具有解释力。

交换理论的基本命题

为解释人类的基本行为,霍曼斯借用和改造了经济学和行为主义心理学的有关概念,比如行动、期望、、情感、报酬、成本、投资、利润、价值、惩罚等,建构起关于人类行为的一般命题系统。他试图通过一般命题系统,演绎出经验规则,从而解释人类行为。霍曼斯提出了关于人类行为的6个基本命题:

一是成功命题:一个人的特定行为越是经常受到奖励,这个人就越可能采取这种行为。霍曼斯在这一命题中指出,如果一个人曾经成功地获得某种报酬或避免某种惩罚,他会倾向于重复这一行为。人们的行为总是倾向于追求报酬或逃避惩罚。在所有能带来报酬的行为中,人们总是选择那个获得报酬频率最高的。比如,微笑的表情可以得到他人的欢迎,但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个人相互见面都会面带微笑。因此,成功命题只有部分是正确的。

二是命题:如果过去一个特定或一组特定的出现,总是伴随着对某人行为的奖励,那么,现在的与过去的越相似,该人越可能采取该行为或相似行为。换言之,一个人在若干种行为中,总是选择那种曾给他带来、并有希望再次给他带来报酬的行为。既然现在的与曾经取得成功的相类似,人们就会重复以往的行为,希望再次给他带来相应的报酬。

三是价值命题:某种行动的结果对一个人越有价值,那么他越有可能采取该行动。也就是说,在若干种可供选择的行动中,人们总是选择那种价值更大的行动,而放弃或暂时放弃价值较小的行动。

四是剥夺——满足命题:一个人在近期越是经常得到某一特定报酬,该报酬的追加对这个人就越没有价值。也就是说,经常得到的报酬,对行动者来说会逐渐失去价值。人们总会认为已经得到的奖赏没有多大价值,而要通过新的行动去寻找不同的奖赏。

五是攻击——赞同命题:当一个人的行动没有得到他期望的报酬,或得到他没有预料到的惩罚时,他将被激怒并可能采取攻击行为,这一行为的结果对他更有价值;当一个人的行动得到了他期望的报酬,特别是比他期望的报酬还多时,或者没有受到意料中的惩罚时,他会感到高兴并可能采取赞同行为,这一行为的结果对他更有价值。

六是理性命题:在选择采取何种行动时,人们会选择当时他所认识到的行动结果与获得这一结果的概率之乘积较大的那一种行动。也就是说,人们在行动前不仅要计算行动产生的报酬的价值,还要考虑获得这一报酬的可能性。报酬价值大但得到的概率小,会降低人们行动的可能性;反之,报酬价值大且得到的概率也大,则会提高行动的可能性。

霍曼斯指出,上述六个命题是互相联系的一个整体,单个命题只能对人类行为做出部分解释,整个命题系统则可以全面解释社会结构。最制度性的社会行为与最不制度性的社会行为,都可以通过一组命题来解释。

“公平分配”原则及其标准

“公平分配”是霍曼斯社会交换理论的一个基本概念,也是社会交换的基本原则。在霍曼斯看来,人们在社会交换中,都要对成本与报酬、投资与利润的具体分配比例做出判断,或者说要算计成本与报酬的比率,都希望得到的报酬或利润与付出的成本或投资成正比,谁也不会自愿地、长久地进行“赔本”交换,这就是社会交换中的“公平分配”原则。

在社会交换中成本与报酬的比率是否“公平”,是社会交换的参与者主观判断的结果。判断的标准有两个,一是社会交换的参与者以往的经验,二是社会交换的参与者的比较群体。前者是指人们在判断交换是否公平时,主要根据个人以往的经验。也就是说,人们总是以过去成功地从事某一行动时的成本与报酬、投资与利润的比例为尺度,来衡量现在或将来的类似行动。如果在现在或将来的行动中,报酬或利润比过去下降了,行动者就会感到不公平。后者是指人们在判断交换是否公平时,往往把自己的所得同那些与自己类似的人进行比较。人们倾向于更多地同那些与自己联系紧密的、比较相似的人进行比较,而较少同那些与自己比较疏远的、不太相似的人进行比较。人们首先与之进行比较的人,就是与之进行直接交换的人。霍曼斯认为,从根本上讲,社会交换应该是公平的,否则,社会就会发生混乱。

霍曼斯开创了系统地研究社会交换的理论先河,创立了社会交换理论这一重要的社会学理论流派,在社会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他对社会交换行为的理论分析,对我们有多方面的借鉴和启示意义。但是,霍曼斯的社会交换理论也存在诸多的片面性和不足,特别是他的理论主要来源于斯金纳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后者又是从动物行为的研究中抽象概括出来的,霍曼斯把斯金纳的行为主义心理学稍加改造用来解释人类行为,忽视了人类行为与动物行为的巨大区别。

霍曼斯 - 主要著作

著有《人类群体》、《情感和活动》 、《社会行为:它的基本形式》 、《社会科学的本质》等。

更新日期: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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