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张剑珍(1911~1931年),女,广东 五华县 双华镇 双华村人。父亲张少山,是本乡“聚昌号”老板,因重男轻女,把年仅10岁的剑珍卖给同村胡某为童养媳。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张剑珍受男家之兄胡国枢(当时乡农会秘书)的影响,参加了农会,并刻苦学习文化。她才思敏捷,善唱山歌,任农会宣传员,编唱革命歌谣,唤醒群众参加工农革命。 民国17年(1928)夏,革命处于低潮。她不怕艰险,走上八乡山去寻找革命组织。当时中共地下党负责人古大存,见她是女同志,怕她适应不了艰苦恶劣的环境,婉言劝她回去,她出口答唱:“一条山路曲弯弯,涯今来到八乡山,一条心肝为革命,来时容易转时难。”古大存见她确有坚强的革命意志,又有捷才,便留下她当宣传员,兼做妇女工作。张剑珍经常奉命乔装到 国民党统治区,联系地下党组织,寻找失散的工作人员,侦察敌情。她因走上与其父背道而驰的革命道路,其父竟悬赏500银元缉捕她。是年8月,她大义灭亲,亲当向导,带赤卫队捉其父亲,适其父不在店中,便把店内财物没收,分给贫苦农民。次年春,她参加中共 五华县党代会,当选为县妇联委员。同年夏,先后任红军十四团、红十一军宣传员。年底,当选为 五华县苏维埃政府委员,带领铁姑娘战斗队,活动于华、梅、丰边境,并以歌谣鼓动群众革命干劲和瓦解国民党军。民国19年(1930),国民党军加紧对八乡山“围剿”。一次,张剑珍化装进入敌联防队,刺探到 五华县地方反动武装进攻八乡山的行动计划,古大存根据她的情报,立即作出伏击的部署。张剑珍等高唱山歌,将敌人引进伏击圈,然后一齐参加战斗,粉碎了国民党军袭击根据地的计划。 一年后,红军撤离八乡山,张剑珍等奉命转进紫金活动,路至秋溪径时,不幸被捕。 五华县警大队长张九华亲自率队将她解回县城审讯,见张剑珍年轻美貌,意欲劝降纳为妾,遭到严词拒绝。张剑珍用山歌唱道:“人人喊嫲共产嫲,死都唔嫁张九华,红白总要分胜负,白花谢了开红花。”(后被收入肖三编的《革命烈士诗抄》)。国民党反动派利诱不成,便用酷刑,但她始终坚贞不屈。不久,张剑珍在 五华县城从容就义,时年仅2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