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贺海仁,男,1966年9月出生于青藏高原(青海都兰县),祖籍甘肃省庆阳市。
1984.9——1988.6 西北政法大学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学学士;
1988.9——1991.6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专业为法理学;
2001.9——2004.6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专业为法理学。
2009年入选“中国十大公益律师”。
实务经历
1991——1994,任职于广东省珠海市;
1994——2005,担任珠海非凡律师事务所主任,《判例与研究》杂志主编;
2009至今,北京市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理事,主任律师。
学术成果与活动
学术活动
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北京市东方公益法律援助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5年,美国华盛顿民权与城市事务律师委员会作访问律师;
2008年,德国经济发展与合作部(BMZ)“全球治理”项目;
2011年,印度公益诉讼研究项目;
代理的公益诉讼案件:铁路强制保险案案,徐志鸣等三名职工诉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股权转让批复案,黄金荣诉中国保监会案,小箐诉教育部、财政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邢台市教育局、邢台市财政局、南和县教育局、南和县财政局行政侵权案等
公益上书案件:电动自行车上书案、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上书案、食盐专营办法上书案等
学术成果
《公益诉讼》第二辑,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12月;
《谁是纠纷的最终裁判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9月;
《我们都是少数人——欧洲民主琐记十五篇》,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8月;
《无讼的世界——和解理性与新熟人社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
《天下的法:公益法实践研究报告》;
《自我救济的权利》,《法学研究》,2005年第4期;
《法律援助:政府责任与律师义务》,《环球法律评论》,2005年冬季号;
《从私力救济到公力救济:权利救济的现代性问题》,《法商研究》,2004年第1期;
《平反冤假错案与权利救济:1978-1982》,《法学》,2003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