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女,1991年7月自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入经济法教研室。1993年7月转为讲师,1999年6月被聘为副教授。开设过的课程有《经济法概论》、《经济法总论》、《面向商业律师的财务会计》、《金融法与银行法》、《证券法专题》等。
先后涉猎经济法理论、竞争法、税法等领域,专攻于会计与法律的交叉视角,以法律传统训练的思维方式去感受会计语言。
学习经历
1999.2-2000.1 伦敦大学高等法律研究所访问学者
1998.11-1999.2 荷兰莱顿大学访问学者
1996.3-1996.7 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堪萨斯分校访问学者
1988.9-1991.7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4.9-1988.7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经济法专业本科生
专业资格
1998-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1998- 中国税法学研究会理事
1992.- 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员
刘燕文集
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的法律视角 [103]
职业利益笼罩下的法律制度创新 [113]
浅析票据承兑人的票据责任 [143]
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研究——兼对我国《公司法》第179条的检讨 [153]
关注以股抵债的税务成本 [127]
发现金融监管的制度逻辑 [115]
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范围研究——以普通法为中心 [1043]
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研究:回顾与展望 [773]
走近LLPa [1107]
英国有限责任合伙的法律特征 [1378]
合伙与公司间踯躅前行 ——美国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演变与企业组织法律制度的创新 [1303]
职业利益笼罩下的法律制度创新——对英国《有限责任合伙法》的一个评述 [1201]
“专家责任”若干基本概念质疑 [767]
合伙制与会计职业之间关系的几个基本问题 [836]
社会兼职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金融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经济法学会会员
任免信息
1月17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刘燕为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