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概况
陈炳光(1923-2003) 澄海市北湾乡人。戏剧工作者。广东省戏剧家协会会员。
1943年参加老正顺香戏班,协助班主管理戏班。建国后,积极参加潮剧改革工作,被选为正顺潮剧团工管会副主任。继而调到戏改会,组建粤东实验潮剧团。后实验潮剧团合并于正顺剧团,任正顺潮剧团副团长。1956年调任粤东民间职业剧团办事处副主任,兼任戏曲演员学习班主任,从此走上戏曲教育岗位。1959年学习班转为专区戏曲学校,任教导处副主任。“文革”期间,先后调“五七”干校、澄海县潮剧团,后任汕头专区青年实验潮剧团团长。1978年调汕头地区戏校任副校长,兼任教导处主任。1986年退休,被聘为学校顾问。
突出贡献
从事潮剧工作50余年,在正顺潮剧团率先废除班主制和童伶制,烧毁童伶契,实行剧团民主管理;带头演出新编历史剧《长城白骨》和第一个大型现代戏《洪厝埔血案》,移植演出《愁龙苦凤两翻身》、《江汉渔歌》、《陈胜王》、《盗虎符》等古装历史戏,发掘整理演出《扫窗会》、《伯喈认像》、《拒父离婚》、《收浪子尸》等一批优秀传统锦出戏,整理演出大型传统戏《荔镜记》赴省汇报演出,轰动羊城。陈炳光对建国初戏改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在培养潮剧新人上,更是不遗余力。五十年代初期,他亲自在社会选拔了姚璇秋、萧南英、李端静等一批新演员,并组织名师培训,使他们很快成为新中国一代演员的杰出代表,活跃于潮剧舞台,他也获得潮剧伯乐的美誉。在近40年的艺教工作中,他除了注重全面培养外,针对戏曲教育的实际狠抓专业教材建设,积极与老艺人合作,整理剧目老板。他与老艺人陈夙兴合作,整理传统戏《芦林会》,通过课堂教学后,由唱片公司录制成唱片。又整理《井边会》、《张三会妻》、《三娘教子》、《嫦娥奔月》等剧目。艺教至今共办了四十多个班,培养的学生大多数成为文艺团体的骨干。〈中国戏曲志.广东卷》、《潮剧志》、《中国戏曲音乐集成.广东卷》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