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姓名:赵钢
性别: 男
学历 :本科 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工作经历
1982年到武汉大学法学院工作
1985年晋升讲师
1993年晋升副教授
1994年担任硕士生导师
1995年起至今兼任《法学评论》常务副主编
1999年晋升为教授
2004年起担任博士生导师
社会兼职
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共武汉市委政法委法律咨询顾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福州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广西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客座教授、上饶师范学院政法系客座教授
所开课程
社会冲突及其解决机制、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证据学
研究方向
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主要研究成果
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评论》、《中外法学》、《法律科学》、《现代法学》、《政法论坛》、《法商研究》、《法学杂志》、《法学》、《政治与法律》、《法学家》、《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等十余家权威、核心专业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参编教材、工具书数种,且为国家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民事诉讼法》(初版和第二版)的主要撰稿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