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干宝(?~336),东晋文人,字令升,祖籍河南新蔡。他的《搜神记》志怪短篇小说集在中国小说史上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被称作中国小说的鼻祖。
详细
李寄,女,西汉时期人,生卒年不详。当时闽中有座山叫庸岭,高山绵延数十里,在山的西北石缝中有一条大蟒蛇,长七八丈,当地人时常担惊受怕。经常危害百姓。地方官用牛羊祭祀它,但仍不得安宁。当时,有人做梦说蛇精每年要吃十二三岁童女,才能无事。官吏搜求穷人家的女儿每年八月用来祭祀,女孩被送到蟒蛇穴口,蟒蛇出来吞噬后回洞。每年如此,已有九个女孩被蛇吞食。那一年,官吏搜寻女子去祭蛇,但没有找到人。李寄家中有六个姐妹,李寄最小,且无男孩。她虽年幼,但决心应募作祭女,好伺机为民除害。父母见她年幼,不肯让她去。
李寄为民除害之心已决,她偷偷离开家,求得一把锋利的宝剑和一只会咬蛇的犬。到八月时,先将数石米麦用蜜糖拌好,放在蟒蛇的洞穴口。不久,蟒蛇闻到香味出洞来吃,只见其头大如斗,目大如镜。李寄全然不惧,先放狗去咬蛇,自己从背后挥剑猛砍蟒蛇。蟒蛇痛得从洞里窜到洞外,李寄仍挥剑斩杀,终于杀死蟒蛇。李寄入蛇穴察看,发现九女的髑髅,全部搬出。李寄怜悯地责备她们说:“你们怯弱,为蛇所食,好可怜呀。”然后慢步回到家中。
李寄斩蛇为民除害的事传到越王那里,越王十分惊奇,聘李寄为王后,拜她的父亲为将乐令。她的母亲和姐姐们都得到赏赐。
文言文
东越闽中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隰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惧。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祸。或人与梦,或下谕巫、祝 ,欲得啗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
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不可禁止。
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餈,用蜜麨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目如二尺镜,闻餈香气,先啗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疮痛急。蛇因蛹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其九女髑髅,悉举出,咤言曰:“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于是寄女缓步而归。
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拜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
译文
东越的闽中地区有一座庸岭,山高几十里,庸岭西北的洼地中有一条大蛇,七八丈长,粗十多围,当地人常常害怕它。东冶郡都尉及属县的县吏也有不少被它伤害死的。用牛羊去祭祀,因此暂时没有受到大蛇的祸害。后来大蛇又托梦给人,有时告诉巫祝,要吃十二三岁的童女。都尉和县官都为这件事大伤脑筋。可是大蛇仍无休止的肆虐逞凶。大家一起寻找家生女婢和犯罪人家的女孩,先把她养着,等八月初祭期一到,就把她送到大蛇洞口。大蛇一出洞就吞吃了小女孩。接连好多年都是这样,已经断送了九个小女孩的生命。
这一年,又准备招募寻找,没有找到祭祀用的童女。将乐县李诞家里有六个女儿,没有儿子,小女儿名叫李寄,想应征前往,父母不同意。李寄说:“父母没有福气,只生了六个女儿,连一个儿子也没有,虽说有后代,却和没有一样。我没有缇萦帮助父母那样的功劳,既然不能供养双亲,还白白地浪费衣食,活着没有什么益处,倒不如早点死掉。卖掉我还可以得到一点钱,拿来供养爹妈,难道不好吗!”父母疼爱孩子,始终不允许她去应招。李寄偷偷地一个人溜走了,无法制止。
于是李寄就向官府请求赐给锋利的宝剑和咬蛇的猎狗。到了八月初祭那天,她便带上剑,牵着狗,来到庙中坐下。她预先用几石米拌上蜜糖,做成糍粑,放在蛇洞口。大蛇爬出洞外,头大得像谷仓,眼睛像两面二尺长的铜镜子,闻到糍粑的甜香气味,就先大口吞食起来。李寄立即放出猎狗,那狗冲上前去咬大蛇。李寄又从后边用宝剑砍伤了蛇几处。蛇受不了伤口剧痛,就猛然跃了出来,到了空地就死掉了。李寄进去探视洞穴,发现九具女孩留下的头骨。她从洞中把这些头骨全拿出来,痛惜地说:“你们这些人胆小软弱,被蛇吃了,真是太可悲可怜了!”说完,李寄就缓步回家去了。
越王听到这件事后,聘李寄为王后,拜她的父亲为将乐令,她的母亲和姐姐们都得到赏赐。从此以后东冶没有任何妖邪一类的东西,有关李寄斩蛇的歌谣至今仍在当地流传。
备注
虽说李寄是传说人物,但说她是战国时期秦国人,这很不合理。原文中李寄与父母对话提到汉代著名孝女缇萦的典故,这说明李寄是汉文帝之后的人物。缇萦救父是正史所记载的。根据原文开头的“东越闽中”以及文尾的“越王”,很明显就会找到汉武帝时期的东越王——馀善这个历史人物。由此,大概可以确定李寄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