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太祖
黎利(越南语:Lê Li,1385年-1433年),越南后黎朝开国君主,后人称黎太祖(Lê Thái T)。他起兵驱逐了明朝的驻军,使越南(当时国土相当于现今中、北部)最终取得独立地位。
黎利生于越南清化地区,在他的青年时期,陈朝被权臣胡季犛所篡,中国明朝籍此于1407年出兵占领越南(当时国土相当于现今中、北部),设立了交趾承宣布政使司,使之成为中国的一个省。与此同时,越南群雄并起,黎利亦于1418年发动蓝山起义,从而展开了抗明十年战争。结果,明宣宗决定罢兵,黎利称帝,越南重获独立,并且建立了后黎朝(1428年-1789年)的统治。另外,黎利获明朝承认为“安南国王”,以保持中越的邦交关系。
早年事历及抗明战争
家世及早年事迹
乘越南内乱起兵南下的明成祖皇帝 明朝永乐年间的中国版图,包括安南(今越南中北部)。
黎利来自越南清化省梁江蓝山乡的一个豪族家庭。据史书所说,黎利的三世祖黎诲游经这里时,认为必是佳处,于是定居,三年后发展成可观的产业,从此“世为一方君长”。到黎诲的儿子黎汀(黎利之祖父)继承家业时,已经是“有众至千余人”的巨贾了。
陈废帝昌符九年农历八月初六日(西历1385年9月10日),黎利出生于雷阳主山(父亲是黎汀的次子黎旷,母亲是雷阳主山人郑苍)。在他年轻时,陈朝政局正日走下坡,并发生了胡季犛篡陈及明朝派军攻越的事变。
在胡季犛覆亡、明朝占领越南之际,黎利对明朝的态度,中越两国的历史文献,说法略异,而分歧主要在于黎利有否出任过明朝的官职。越南文献指黎利面对明朝各种计谋、诱惑下,仍然不为官爵所动;《大越史记全书》记载,明据越南后,对当地人采取了劳役及招降两种手段,而黎利则“不为官爵所诱、威势所怵,明人巧计百端,终不致也。”其后感到后陈朝的抗明活动无望,便“晦迹山林,潜心韬略,延揽智谋之士,招集流离之民”,以密谋反明。但中国文献却指黎利降明后任官另有所图;《明实录》中载:“利初从陈季扩反,充伪金吾将军,后束身归降,以为巡检,然中怀反侧。”这段文字提出黎利曾向明投降,并获授官衔,而暗中有所图谋的说法。
对于以上两种说法,现时仍未有定论,但黎利本人亦曾说过一句值得注意的话。他曾向大臣们忆述,当初明朝统治越南时,他曾“罄家所有以奉事之,冀其免祸,而彼害朕之心曾不少恕,义兵之举,朕实出于不得已焉耳。”
蓝山起义
黎利不满明朝的统治,便隐居山林,广交豪杰之士,召募流亡群众。到1418年2月份(明永乐十六年农历正月),黎利决定在蓝山乡起兵反明,自称“平定王”。当时,除黎利外,还有潘僚、郑公证、黎饿等起义军,但维持不久,便被明军所击破。
明军获悉黎利起义,便派马骐领兵征讨。黎利引诱敌军到洛水(清化锦水),用伏兵将之击退,这是黎利最初尝到的胜果。其后,黎利移军至灵山(据陈仲金考证,至灵山在清化境内),途中遭到明军追击,被俘获了不少军民及家属。黎利便率残兵驻扎至灵山。此后,从1419年(明永乐十七年)至1424年(明永乐二十二年),黎利以至灵山、蓝山乡等地为为主要据点,多次领兵与明军交战,各有胜负。期间,黎利得到重要开国功臣阮廌的归附。
军势壮大
1424年(明永乐二十二年),黎利听从黎只“乂安险要,地大人众,……今宜先取茶隆,略定乂安,以为立脚之地”的建议,向该区步步进迫。1425年(明洪熙元年)行军期间,黎利得到沿途百姓的支持,便顺势约法三章,宣布:“民苦于虐政久矣,凡所至州县,秋毫无犯,非伪官(明朝官府)之牛谷,虽甚饥困,不得滥取。”凭著严格的军纪,黎利军所到之处,都得到群众响应,“相与并力围乂安城(今乂安省兴原县)”。虽然明军尚能坚守该城,但辖下地区,已被黎利占领。
由于明军主力集中在乂安城,其他地点防务较弱,黎利便转移视线,攻克新平、顺化等地。当时,黎利军已占领了南部的国土(相当于现今越南中部),便向北出兵东都(今河内)。1426年10月及11月间(明宣德元年,农历十月),在重要战役崒洞之役中,黎利军重挫明军,迫使明朝的军事力量只限于几个被包围的城市。
击败明军
明宣宗皇帝接受大臣三杨之议,开始自安南撤兵。
在黎利军势力日益壮大的同时,明征夷将军王通与黎利议和,黎利最初亦同意的。但王通暗中向明廷求援,黎利便继续派军攻击明军的各个驻守城市。
明室了解到战况不利,便派柳升为主将(又作“柳升”),率十万军队南下剿乱。1427年10月(明宣德二年农历九、十月间),柳升进入越南,开始攻击黎利军队。黎利便向部下们作出指示:“今柳升之来,途路辽远,人必疲劳,吾以逸待劳,蔑不胜矣”,下令军士们边战边退,将敌军徐徐地引入腹地,并在适当地方设伏。明将柳升到这时仍大意轻敌,只亲自带领100骑兵追赶黎利军队。到达支棱(位于谅山省)的泥泞地时,明军由于移动困难,黎利的伏军乘机施袭,于是在马鞍山(当地山名,又名倒马坡)击杀柳升。明军由于主将阵亡,全军败退,黎利再派军大举追击,于是获得大胜。此次决定性的战役,迫使明军不得不议和。
战事大致平息后,1427年(明宣德二年)农历十一月,黎利派出使节入明,要求册封陈皓(黎利所立的傀儡君主)为王,明随即封陈皓为“安南国王”,征夷将军王通领兵撤退,整场抗明战事至此告终。
用兵之道
黎利能够长期与明军周旋,甚至击败明军,这与他的用兵之道及越南北部的自然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他用兵设伏出奇,避实击虚,由于在与明军的每次对阵中,明军往往都有着兵员庞大的优势,但同时亦由于行军遥远,军士无法在最佳状态下作战。黎利曾经说过:“彼众我寡,彼劳我逸,兵法所谓,胜败在将,不在乎众寡。今彼军虽众,而吾以逸待劳,破之必矣。”因而从蓝山起义开始,黎利就经常采用回避与伏击相结合的战术。在崒洞之役及支棱之战中,黎利正是凭著这个战略取胜。
黎利对于部下的纪律和团队精神十分重视,故此管理得相当严谨。他曾颁下“军宪十条”,军士们必须遵守,内容是:
“ | 军中喧哗。军中虚惊,妄言祸福,以摇动军情。临阵闻鼓声,见指旗而佯为不闻不见,逗遛不进。临阵见止军之旗,闻止军之锣而不止。闻退军之钲而强不退。防直不勤,或熟睡不守,离伍潜回。耽惑女色,私放妻党,而不当军役。卖放军人及影蔽而不著军籍。以私好恶而颠倒人之功过。与众不和,奸恶偷盗。 以上十条,犯者斩。 | ” |
黎利又对所有文武官员申示三条戒文:“一、勿无情;二、勿欺慢;三、勿奸贪。”,纪律严明令黎利军队能够以寡敌众。
治理国家
《平吴大诰》及即皇帝位
起草《平吴大诰》的阮廌
战事完结后,阮廌起草了《平吴大诰》,宣示黎氏成为大越国的新统治者。该诰文称,“因胡之烦苛,致使人心之怨叛,狂明伺隙,因以毒我民,恶党怀奸,竟以卖我国”的国家乱亡时代已经过去,黎王朝“一戎大定,迄成无竞之功,四海永清”。该文发表的时间,《大越史记全书》将之记在明宣德二年农历十二月十七日(若按西历计算,则是1428年1月3日)黎利军与明军达成和议之后。
黎利即位前,先要除掉陈皓。陈皓是在1426年(明宣德元年)被黎利拥立的傀儡君主。据《大越史记全书》所说,陈皓原叫胡翁,是“丐者之子”,“假称陈氏之后”。黎利拥立陈皓的原因,是由于黎利在起义时鉴于“人心思陈,故立之以从人望”,并且“欲籍辞以应明人”。黎利驱逐明军后,便先杀陈皓,然后登基称帝。关于陈皓的死因,一说是遁逃时被朝廷所获,便饮毒药而死;一说是他“潜驾海船而卒”;一说是潜逃时被黎利令人追杀;一说是黎利曾说“我以百战得天下,而皓居大位”,陈皓在惊惶下潜逃,最终被黎利追杀。
1428年(黎顺天元年,明宣德三年)农历三月十五日(西历3月30日),黎利在东京(河内)即位,改年号顺天,建国号大越,都东京(今河内)。
国内的施政
教育方面,黎利政府在京城设国子监,在地方各府路设学堂,教授儒学。举办科举,文武官员四品以下者,须经明经科考试,文官考经史,武官考武经。又在各路开明经科试,以招揽人才。而佛道人士,亦须经过自己所属宗教的经典考试,合格的可作僧侣或道士,不合格的勒令还俗。律令方面,黎利参考唐代刑律,设有笞、杖、徒、流、死五刑:笞刑:分成五等,自10鞭至50鞭。
杖刑:分成五等,60至100杖。
徒刑:分成三等,有犒丁、象坊兵、屯田兵。
流刑:分成三等,即流至近州、流至远州及流至外州。
死刑:分成三等,即绞刑和斩首、枭首示众、凌迟处死。
若果是功臣、官员、军民、老人等有罪,以及自行投案的,则可依次减刑或酌情减刑。至于游手好闲、围棋赌博、不务正业之徒,黎利以严刑峻法来打击,如赌博则刖手三分,围棋则刖手一分;无故群聚饮酒茶者,杖100,收容此等歹徒者,亦有罪,但量刑时减罪一等。
地区建置方面,黎利将全国分为“海西”、“清化”、“乂安”、“新平”及“顺化”五道,各道设有“总管”及“行遣”,分掌军民簿籍。而在基层的地区建置上,“大社”(百人以上的村社)用三人为社官、“中社”(五十人以上的村社)用二人为社官;“小社”(十人以上的村社)用一人为社官。社官负责管理社内事务。土地制度方面,黎利设立均田法,缓和贫富不均,鉴于不少“无功之辈”占有过多田土,而曾参予开国战争的兵士则无地可耕,于是制定均田法,将公有田地分给上自大臣,下至老弱孤寡之人,以放缓贫富悬殊的现象,让各阶层的人都有田可耕。军事方面,当抗明战争结束后,黎利决定裁军,从原本占领东都时的25万人,减至10万人作防卫,其余归农。又将全军分为五番,只留下一番执勤,其余四番归农,轮流执行。而黎利统治期间,越南仍有起义发生,如1430年(黎顺天三年)农历十一月,太原省石林州爆发了闭克绍、农得泰起义,黎利亲自率兵镇压,至次年农历二月讨平。黎利生性猜忌,即位后就杀戮功臣,功臣陈元扞、范文巧等都因谗言中伤而获诛。对外关系
对明朝的关系:黎利驱逐明军后,便遣使入明,争取得到明朝册封为安南国王,要求明朝承认黎利篡陈的既成事实。起初,朝廷不允,要求黎利在国内访寻陈朝宗室子孙为王,经过数次使者往还后,1431年(黎顺天四年)农历正月,黎利的使者向明廷陈述已“大集国人,遍求陈氏子孙,的无见存”,明廷便只得尊重黎利握有政权的事实,命他“权署安南国事”,又封为“安南国王”,规定黎利每隔三年向明朝贡一次,每次朝贡必铸金人两尊,称之为“代身金人”。u203b陈仲金认为,两尊“代身金人”可能是为支棱之役中被杀的柳升与梁铭两位明将抵命。至于黎利的求封,陈仲金作出如下的解释:“因为我国与中国相较,大小悬殊,且孤身只影独处南方,全无羽翼屏障,这样一味敌对抗拒,不肯低下一点,则永无宁日。虽表面上屈居中国之下,但其实内里仍然保持自主,中国人并不干涉我国内政。这也是一种机智巧妙的外交,可使国家获得安定。”
对其他中南半岛民族的关系:占人:早在黎利称帝之前,1427年(明宣德二年)农历七月,占人到来进贡方物(土产),黎王朝政府与占人开始有了接触。哀牢:在抗明战争期间,黎利曾与哀牢交好。但在1421年(明永乐十九年)农历十一月,黎利与明军交战时,遭到哀牢的突袭。其后,黎利的一名极为爱重的侄儿黎石,亦遭哀牢军击毙。到后黎朝已有了统治基础后,1432年(黎顺天五年)黎利便攻打哀牢。忙礼州、复礼州:黎利于1432年(黎顺天五年)农历正月,攻打忙礼州;当年的农历十一月又征复礼州。黎利曾使用的称衔
黎利一生中,曾拥有过多个称衔:
平定王:从1418年(明永乐十六年)到1427年(明宣德二年)的“抗明十年”期间使用。皇帝:1428年(黎顺天元年)农历三月十五日(西历3月30日),黎利即位,建国号“大越”时内部使用。顺天承运睿文英武大王:1428年(黎顺天元年)农历三月开始,黎利“凡有大赦诏令”时,便使用这个称衔。蓝山洞主:1428年(黎顺天元年)农历三月黎利开始使用的号。后来黎利下令编修《蓝山实录》时,使用了“蓝山洞主”的名义作序。安南国王:1431年(黎顺天四年)农历正月,明朝命黎利“权署安南国事”,封为“安南国王”。鉴于对明关系上的“藩属”身份,黎利规定,后黎朝的中央文武官员及地方长官所使用的上下行文书,对于君主的称谓是:某人有事至国王与太子,用“启”字不得用“奏”字,并称呼曰“国王殿下”、曰“太子殿下”。若国王有宣告号令,即用“国王旨挥”,不得用“敕”字。(在《大越史记全书u2022本纪全书u2022黎太祖纪》里,史官把黎利在位时期大部份下达的命令,都写成“旨挥”。)
去世
1433年(黎顺天六年)农历八月二十二日(西历9月5日),黎利“崩于正寝”。年49岁。次子黎元龙继位,是为黎太宗。十一月二十二日(西历1434年1月2日),归葬蓝山永陵,庙号太祖,上尊号曰统天启运圣德神功睿文英武宽明勇智弘义至明大孝高皇帝。
家庭
曾祖父:黎晦,移居蓝山乡,发展产业,黎利追尊为“高上祖明皇帝”。曾祖母:丁氏,黎利追尊为“普慈高明皇太后”。祖父:黎汀,继承父亲家业,黎利追尊为“显祖昭德泽皇帝”。祖母:阮廓,黎利追尊为“显慈嘉淑皇太后”。伯父:黎从。父亲:黎旷,黎利追尊为“宣祖宪文福皇帝”。母亲:郑苍,黎利追尊为“贞慈懿文皇太后”。伯兄,黎利年幼时由他养育。这位伯兄有一名儿子黎石,黎利追赠为忠武大王。后宫:据《大越史记全书u2027本纪实录u2027黎太宗纪》载:“太祖不立正室,惟郡王母郑宸妃与范惠妃等数人而已。国母(黎太宗生母范陈)亦先帝侧室。”以下列出有“皇后”尊衔的,其实是后来追尊而已。范陈:又作范氏玉陈(Phm Th Ngc Trn)即黎太宗生母。她是黎利侧室,在抗明战争期间去世。1434年(后黎朝绍平元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西历7月29日,黎太宗追尊她为“恭慈国太母”。1437年(后黎朝绍平四年)农历二月,再追尊为“恭慈光穆皇太后”。郑宸妃。范惠妃。子长子:黎思齐,初为太子,1433年,黎顺天六年降为郡王)。次子:黎元龙,即黎太宗。评价
黎利本人及臣下的评价
黎利本人及臣下的评价:在一次黎利与臣下的交谈中,透露了各人对他能够成功开国的看法。臣下们都认为:“明淫刑虐政,久失民心,帝反其道而用之,以仁易暴,以治易乱,此所以成功之速也。”黎利的看法则是:“卿等所言,固是如此,亦有未尽。朕昔时遭板荡,栖迹蓝山,本欲苟全性命而已,初无取天下之心。及其贼虐愈甚,民命弗堪,凡有智识者,皆被其害。朕虽罄家所有以奉事之,冀其免祸,而彼害朕之心曾不少恕,义兵之举,朕实出于不得已焉耳。”
《大越史记全书》的评价
编撰《大越史记全书》的越南史官,就综合了他的一生,作以下评论:
“ | 论曰:太祖即位以来,其施为政事,蔼有可观。如定律令,制礼乐,设科目,置禁卫,设官职,立府县,收图籍,创学校,亦可谓创业之宏谟。然多忌好杀,此其短也。 又曰:帝承祖父之业,时遭大乱,而志益坚,晦迹山林,以稼穑为业,由其愤强贼之陵暴,尤留心于韬略之书,罄竭家赀,厚待宾客。及戊戌年起集义兵,经营天下,前后凡数十战,皆设伏出奇,避实击虚,以寡敌众,以弱敌强。及明人出降,戒戢军士,秋毫无犯,两国自是通好,南北无事。忙礼、哀牢,俱入版图;占城、阇盘,航海修贡。帝宵衣旰食,凡十年而天下大治。 史臣论曰:帝起义兵,未尝滥杀一人,惟能以柔制刚,以寡敌众,不战而屈人兵,故能革否为泰,转危为安,易乱为治,所谓仁者无敌于天下,其帝之谓欤!其有天下而传万世之业也宜哉!” | ” |
u203b上引《大越史记全书》的评论,未必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因而出现自相矛盾的现象,例如“论曰”提到黎利“多忌好杀”,“史臣论曰”则说黎利“未尝滥杀一人”;“又曰”提到黎利“起集义兵,经营天下,前后凡数十战”,“史臣论曰”则说黎利“不战而屈人兵”。但不论如何,《大越史记全书》的评论,已代表了黎王朝的官方看法。
近现代学者的评价
越南方面,近代著名史家陈仲金(又译陈重金),就称他是“英雄出世”的救国者。但在严刑峻法方面,陈仲金认为会“残害了人们的身体”,但亦“使国内减少了终生游手好闲专以骗人为生之人。”在诛杀功臣方面又认为他是“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而越共学者则以爱国主义立场,称他为“一位刚直、慷慨的爱国者”,为了“抗敌救国”,“他献出了自己的全部心血和财产。”
其他国家的学者亦对黎利有正面评价,中国学者郭振铎及张笑梅,认为黎利“削平各地豪族,统一安南”,使“明朝承认既成事实”,并说他“恢复了两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的正常关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学者萨尔德赛(Damodar Ramaji SarDesai)认为,虽然黎利将越南从中国统治之中解放出来,但他却无法改善农民缺乏土地及粮食的状况。直到后来的黎圣宗,才凭籍著占领占婆而解决这些问题。
黎利对后世文化的影响
位于越南河内的还剑湖。越南传说中,黎利把神剑交给这里的“神龟”。
有关还剑湖的传说
由于黎利的事迹在越南家喻户晓,因此在越南民间,亦衍生了一些有关他的传说。
越南河内的还剑湖里,有一种稀有的斑鳖在此栖息,当地人视之为“神龟”。关于“神龟”与黎利的传说,据阮初时范廷琥、阮案合撰的《桑沧偶录u2027下u2027还剑湖》提到,黎利起义时,得到一把古剑,到称帝后也经常佩带。有一天,黎利在还剑湖泛舟,忽然“巨鼋(斑鳖)浮水上,射之不中,以剑指之,坠水没,鼋随剑去。帝(黎利)怒,命塞湖口,筑堤竭水求之,不得。”就这样,黎利在湖中丧失了古剑,无法找回。越南人相传,这些斑鳖取走神剑藏于湖底,以备日后再需要它来抗敌。从此,斑鳖就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龟”。
在近代越南政坛里的作用
黎利的成功得国,在近代越南史里,成为各权力派系的政治样板及宣传工具。
越共军队在1954年的奠边府战役击败法军后不久,胡志明在一次演说中向越共战士们提到黎利、征氏姐妹、赵妪、陈兴道及阮惠等历史人物,要求所有战士要为他们“感到自豪”,并且要牢记他们为国打拼的功劳。
越战时期的亲美势力亦以黎利作为宣传,在越战时期的北越范围里,由美国支持的反越共组织,便引用黎利击退外敌的事迹,向民众宣传反共意识。
以黎利命名的越南街道
现今越南的一些大城市里,不少街道是以黎利来命名,以作纪念,如胡志明市的“黎利街”。
注释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15页。^ 2.0 2.1 2.2 2.3 台湾中央研究院计算中心─两千年中西历转换^ 3.0 3.1 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越南历史》,273页。^ 原文出自《明实录u2022太宗实录》卷一百九十六,永乐十六年春正月甲寅条。这里参考《明实录类纂u2022涉外史料卷u2022越南》,659页。^ 5.0 5.1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65页。^ 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越南历史》,274页。^ 7.0 7.1 7.2 陈仲金《越南史略》,149页。^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17-518页。^ 陈仲金《越南史略》,149-151页。^ 原文出自《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十三甲辰年秋九月条,见Hi Bo tn Di sn ch Nm─《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之十三(Image 17)。黎只,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编成的《越南历史》作“阮只”。^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25页。^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28-529页。^ 陈仲金《越南史略》,156页。^ 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越南历史》,282-283页。^ 陈仲金《越南史略》,157页。^ 散见于《明史》《柳升列传》及《外国列传u2022安南》等篇章.清朝张廷玉等著,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版。^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42页。^ 陈仲金《越南史略》,160-161页。^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42-544页。^ 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越南历史》,288-292页。^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45页。^ 22.0 22.1 22.2 22.3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20页。^ 23.0 23.1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37页。^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46-548页。^ 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越南历史》,292页。^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30页及551页。^ 27.0 27.1 27.2 27.3 27.4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53页。^ 陈仲金《越南史略》,168页。^ 陈仲金《越南史略》,168-169页。^ 30.0 30.1 30.2 陈仲金《越南史略》,169页。^ 陈仲金《越南史略》,169-170页。^ 32.0 32.1 32.2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63页。^ 33.0 33.1 33.2 陈仲金《越南史略》,170页。^ 陈仲金《越南史略》,167-168页。^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39页。^ 36.0 36.1 36.2 36.3 36.4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64页。^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58页。^ 38.0 38.1 台湾中央研究院计算中心─两千年中西历转换,黎顺天六年即明宣德癸丑八年。^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65-566页。^ 40.0 40.1 40.2 40.3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52-553页。^ 41.0 41.1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69页。^ 台湾中央研究院计算中心─两千年中西历转换,黎顺天六年即明宣德癸丑八年。^ 43.0 43.1 43.2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76页。^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94页。^ 吴士连等《大越史记全书》,564-565页。^ 陈仲金《越南史略》,148页。^ 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25页。^ Vietnam--Past and Present, by D. R. SarDesai,P.25.^ 范廷琥、阮案《桑沧偶录》,收录于《越南汉文小说丛刊》第一辑第七册《笔记小说类》,台湾学生书局版,207页。^ (繁体中文)越南护神龟浊湖排毒.太阳报(2007年11月6日).^ 越南社会科学委员会《越南历史》,2页。^ The Sacred Sword of the Patriots League(有关越战时期黎利被用作反共宣传的资料)^ Saigon Today--Le Loi Stre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