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探源
明代的军制,分设都督府、都司、卫、所四级管理。“卫”,全称为“卫指挥使司”,相当于军分区,长官为“指挥使”,正三品武官。明代在京师还设有锦衣卫、金吾卫、羽林卫等“京卫”,旗手卫是其中之一。据《明史·职官志》载,旗手卫建置于洪武十八年(1385年),下辖5个所,执掌大架金鼓、旗纛、率力士随皇帝护架宿卫,初设在南京。
明代京卫
永乐十九年(1421年),明成祖迁都北京。正统七年(1442年),明英宗在北京皇城大明门两侧,为五府、六部、九卿各衙署建造衙址,旗手卫设在西侧衙址中锦衣卫的后身,作用是“佥民间壮丁为力士随皇帝出入并守卫四门”。 明代嘉靖年间,张爵所撰《京师五城坊巷胡同集》记述,旗手卫地处正阳门内以西的“大时雍坊”。
清代沿革
清初顺治二年(1645年),锦衣卫和旗手卫合并,改称“銮仪卫”。光绪年《顺天府志》载:“銮仪卫署在长安右门外,即明锦衣卫旧署,顺治二年改为銮仪卫”。原旗手卫衙址,“今废,其地犹仍旧名”,逐渐变为民居,胡同仍称“旗手卫”。《顺天府志》又载:“旗手卫掌金钲、鼓角、铙歌大乐”。清代,归属銮仪卫内的旗手卫,职能类似军乐队。清末避宣统皇帝名溥仪名讳,“銮仪卫”改称“銮舆卫”。衙址后为洋式司法部大楼占用。
胡同街巷
1919年5月22日北洋政府京都市政公所公布的《市内道路等级幅员之标准及已定等级路幅各道路名称》中,将旗手卫胡同列为“二等路,自南口至北口(宽度)十五公尺”。在《1947年北平市地图》上可见在法院北侧,有“銮舆卫夹道”,而旗手卫胡同,就在法院西侧。
旗手卫,无论是作为衙署还是作为与明、清老北京城并存过500余年的古老地名,今天均已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