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经历
于明涛早年在家乡就参加了抗日斗争,曾任河北深县小学教员、河北游击军政治部宣传科长、冀中行署武装科科长、固安县县长、冀东三专署秘书主任、晋察冀边区参议员等职;是当时中共在冀东地区的领导人之一。
建国前
早年毕业于河北深县简易师范学校。1936年至1943年任深县小学教员,人民自卫军政治部宣传干事,河北游击军政治部宣传科科长,冀中主任行署武装科科长,固安县县长,冀东三专署秘书主任,晋察冀边区参议员。1943年至1949年任中共冀东十六地委委员兼专员、十二地委委员兼专员。
建国后
1949年至1952年任中共湖南省零陵地委副书记、地委书记、专员。
1952年至1953年任湖南省湘南区党委委员兼行署主任。
1953年至1958年9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工业部部长兼省委工业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工交工作部部长。
1955年4月起任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工业办公室主任。
1956年起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1958年9月至1961年4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工业办公室主任。
1959年8月至1960年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处书记兼湖南省经委主任、中共湖南省委工业交通小组副组长。
1960年10月至1966年冬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委员,其间:1960年12月起任中南局秘书长(至1963年6月)兼中南局财贸办公室主任。
1962年2月至1966年任中南局常委兼中南局财贸委员会主任。
1966年至1970年“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1970年至1971年任中共广东省广州市委书记、广州市革委会副主任。
1971年至1977年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湖南省革委会副主任
1977年8月至1983年1月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
1977年8月至1979年2月任陕西省革委会副主任,1979年2月至12月任陕西省革委会主任
1979年12月至1983年2月任陕西省省长,其间:曾兼任省编制委员会主任。
1982年12月至1983年4月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副书记,1982年12月至1983年2月任河南省代省长。
1983年6月至1985年3月任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党组书记,中国审计学会会长。
1985年3月后任国家审计署特邀顾问。中国审计学会第一届会长。
中共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三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人物逝世
2017年5月28日15时38分,于明涛在北京因病逝世,享年100岁。于明涛遗体送别仪式6月5日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