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内容
1、参加东突厥斯坦组织。1994年,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非法出境至南亚某国,接受暴力恐怖培训,学习使用各类武器和制造爆炸装置。1997年,他参与建立东突厥斯坦组织,成为组织首批成员。2009年以来,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积极招募成员,筹集非法活动资金,发展非法活动组织。2011年8月下旬,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以“东突厥斯坦国指挥官”的身份在互联网上发表文字和视频声明。
2、建立训练营地,培训非法活动人员。根据东突厥斯坦组织的安排,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于1997年10月在南亚某国秘密建立了恐怖训练营地,并担任军事教官,对数十名恐怖活动人员进行了制作爆炸物、使用枪械等方面的训练。接受其培训的买买提明-买买提、艾买提-亚库甫等成员陆续成为东突厥斯坦组织头目、军事指挥官或其他方面的骨干。
3、煽动恐怖活动。自2009年以来,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多次进行极端思想和暴力恐怖宣传。2011年8月,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在互联网上发表声明,煽动中国境内极端分子和恐怖活动人员对中国政府进行恐怖活动,并扬言“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将在今后中国境内所有的恐怖活动中发挥领导作用。受其煽动,多名在中国境内的极端分子非法出境参加恐怖训练,部分未出境的极端分子则在中国境内实施了暴力恐怖活动。
4、招募恐怖活动人员。自2009年以来,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积极发展“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的实力,发动该组织成员与中国境内亲属和关系人联系,教唆中国境内人员想方设法出境参加东突厥斯坦组织。为协助中国境内极端分子在境外各国中转,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还派遣该组织多名骨干在东南亚、中亚、西亚等国建立接应站点,接应从中国非法出境的极端分子,并为其提供伪假证件,躲避执法部门的检查。
5、组织、策划、参加东突厥斯坦组织。1999年底,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因在南亚某国实施暴力恐怖活动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2006年,逃脱监管返回“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继续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2007年,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指派该组织成员买买提艾力-铁力瓦尔地潜入中国境内,纠集成立暴力恐怖团伙,筹集恐怖活动资金,购买制作爆炸物的原料,从事制爆试爆活动。
2011年7月底,买买提艾力-铁力瓦尔地暴力恐怖团伙在中国新疆喀什实施了一系列杀人、爆炸、放火等恐怖活动,造成多名无辜群众和公安民警死伤。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于2011年8月在互联网上发表声明,承认上述恐怖活动系“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