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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卓兰
  崔卓兰 教授、博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   崔卓兰,女,汉族,1953年9月12日出生于吉林省吉林市,1983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宪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于1987年至1988年在美国美利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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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崔卓兰 教授、博士生导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   崔卓兰,女,汉族,1953年9月12日出生于吉林省吉林市,1983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宪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于1987年至1988年在美国美利坚大学、1992年至1993年在美国路易斯克拉克学院研修,1976年至今一直任教于吉林大学法学院,1994年被破格晋升为教授,1998年被评为吉林大学跨世纪人才,博士生导师。期间曾任法学院国际法系副主任,吉林大学法学所所长,《法制与社会发展》常务副主编等职。现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崔卓兰教授兼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太平洋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省宪法行政法学会总干事,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理事。受聘任吉林省政府、长春市人大、长春市政府立法顾问,吉林省“九五”社科规划组成员,吉林省女检察官协会顾问,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崔卓兰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是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特别在行政程序、行政规章、行政相对方权利方面有突出的成就,并就相关专题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法学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得到了法学界,尤其是行政法学界的广泛认同和引用。崔卓兰教授在长期的教学科研生涯中,提出了独到的学术见解,为法学界广泛认同,其中有:   依法行政与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是行政法学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过去十几年,因认识上长期存在着忽略、轻视行政程序法的盲点,致使依法行政的目标久难实现。而所谓的依法行政,其核心与实质,是指依行政程序法行政。离开行政程序法,无以言依法行政。   行政规章可诉性:行政规章属于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绝大部分的行政管理事宜将通过规章进行一般性而不再是个案、逐事调整。但目前我国行政法对行政规章的理论研究缺乏系统深入,现实中越权、违法、侵权等瑕疵规章亦层出不穷。行政规章由其自身的性质特点,以及发展趋势所决定,其必须接受司法审查监督。   行政权与行政相对方权利:即使在现代民主制度下,行政权与行政相对方之间,除存在一致性之外,依旧存在着经常、有时甚至是复杂激烈的矛盾与冲突。关键在于通过行政法的调整及其功能发挥,保持双方权利义务配置及相互关系上的大致“平衡”。进一步,将两者的矛盾与冲突,控制于合法、合理、节制、适当的范围和限度内。   行政法权利保障功能的发挥:为公民和法人的权利提供服务和保障,才是行政法的实质价值、终极目的。须着眼于追求并开拓“置政府与公民平起平坐”的理想型行政法治模式,通过贯穿着民主、平等、理性精神的行政法的调整,让政府行政机关走下社会生活主宰者的“神坛”,使公民和法人真正成为社会经济、政治生活领域的主角。   崔卓兰教授在教学与科研的道路上孜孜以求,主持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同时,崔卓兰教授在我国的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努力发挥其专家学者的特殊作用,积极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进程提供独到的分析建议。   获奖情况:   1、1995年,《论行政权利保障能力发挥》,吉林大学,一等奖;   2、1996年,《论政府与公民在行政法上的平等》,吉林大学,二等奖;   3、1997年,《行政规章可诉性探讨》,中国法学会,二等奖;   4、1998年,《论行政指导及其法制化》,吉林大学,二等奖;   5、1999年,《论行政权、相对方权利及相互关系》,吉林大学,二等奖;   6、2001年,《论行政权、相对方权利及相互关系》,长春社会科学协会,一等奖。   主要著作:   专著:   1、《行政程序法要论》,吉林大学出版社,1996年12月版。   编著   1、《政治与法治》(副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1994年7月版;   2、《交通行政处罚程序》(主编) 长春出版社,1998年9月版;   3、《新编行政诉讼法学》(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4月版;   4、《国内经典案例解析》(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10月版。    5、《美国行政程序法》(译者),吉林大学出版社,1989年6月版。   论文    1、《西方国家违宪审查制度简介》,《法学季刊》,1982年第3期;   2、《论行政处罚及由其引起的诉讼》,《法学杂志》,1987年3期;   3、《公民本位: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目的》,《法学》,1989年3期;   4、《论程序化行政》,《当代法学》,1989年第4期;   5、《行政执法行为程序诌议》,《法学》,1990年第6期;   6、《论显失公正行政处罚的不合法》,《法学研究》,1990年第6期;   7、《立法程序化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法学与实践》,1990年第3期;   8、《论对行政的司法监督》,《中国法学》 1991年第1期;   9、《论行政损权及其法律责任》,《政治与法律》,1991年第5期;   10、《行政强制行为研究》,《当代法学》,1992年第1期;   11、《行政复议行为辨析》,《吉大社科学报》,1992年3期;   12、《论行政规章及其制定程序》,《社会科学战线》,1992年第4期;   13、《行政处罚若干问题探析》,《中国法学》,1992年第5期;   14、《论行政权与行政程序法》,《吉大社科学报》,1993年第2期;   15、《市场经济与行政法制革新》,《行政法学研究》,1994年第1期;   16、《论依法行政与行政程序法》,《中国法学》,1994年第4期;   17、《论行政法权利保障功能的发挥》,《法学研究》,1994年第4期;   18、《论确立行政法中公民与政府的平等关系》,《中国法学》,1995年第4期;   19、《论在新形势下贯彻实施保密法》,《当代法学》,1995年第4期;   20、《行政法观念更新试论》,《吉大社科学报》,1995年第5期;   21、《行政合同纵横论》,《政治与法律》,1996年第5期;   22、《行政规章可诉性探讨》,《法学研究》,1996年第1期;(多次获奖)   23、《国家补偿理论与法律制度》,《社会科学战线》,1996年第4期;   24、《行政奖励若干问题初探》,《吉大社科学报》,1996年5期;   25、《论市场经济下行政检查手段的运用》,《行政法学研究》,1996年第3期;   26、《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型行政手段——行政指导》,《中国法学》,1996年第6期;   27、《论行政指导及其法制化》,《中国法学》,1997年第1期;   28、《论市场经济下政府角色和行为的转变》,《法制与社会发展》,1997年第1期;   29、《论行政调解》,《法学与实践》,1997年4期;   30、《论行政权行政相对方权利及相互关系》,《中国法学》,1998年第3期;(屡被转载)   31、《非强制行政行为初探》,《行政与法》,1998年第3期;(国内首提)   32、《论非强制行政行为》,《吉大社科学报》,1998年第5期;   33、《瑕疵行政规章形态与成因析》,《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4期;   34、《行政规章的经济分析》,《吉大社科学报》,1999年第5期;(转变视角)   35、《论行政规章监督的法学机理和机制》,《吉大社科学报》,2001年第2期;   37、《依法行政的内涵及其制度完善》,《中国纪检监察报》,2001年第3期;   38、《非强制行政行为》,《行政法论丛》4卷,2001年5月   39、《日本行政指导制度及其法律控制理论》,《行政法学研究》,2001年第3期;   40、《论制定行政规章思维模式的转换》,《吉大社科学报》,2001年第3期;   41、《行政规章的性质解析与裁量权模式》,《吉林工业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

崔卓兰

更新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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