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森
[英] Liu Fusen
刘福森,男,河北省玉田县人,1943年8月生。现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环境哲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在多年的科学研究中,出版专著二部,在《中国社会科学》等国内外杂志上发表论文近百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中文版)杂志发表一篇,《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全文翻译转载其研究论文2篇,《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在1篇,在《哲学研究》上发表论文6篇,《哲学动态》发表论文7篇,在《自然辩证法研究》杂志上发表4篇;在国外杂志(日本)发表一篇,在省级杂志发表论文多篇。参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一书的撰稿和统稿,参加过八个博士点编的哲学专业教材的编写工作,参加过《中国大百科全书》的撰稿。曾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个,主持省、部级项目2个,并参与了多个重点项目的研究。
在以下几个领域里的研究在国内占据领先地位:
⑴在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体性质的研究上,我在1991年就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唯物主义在本质上是历史唯物主义,2001年有进一步提出“历史生存论”概念,把历史唯物主义奠基于生存论的基础上。从而把我国“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在国内哲学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此问题上同北大著名哲学教授黄楠森进行了二年的论战,日本的《季报唯物论研究》杂志也多次介绍过我的观点)。
⑵在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中,在国内也具有领先地位,并成为代表性观点。从人、人的主体性的视角重新考察了我国传统观点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在对社会发展的理解上实现了从“物”的解释原则到人的解释原则的转变,推进了我国理论界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观点在众多的文章中被作为代表性观点引用,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为此,《哲学动态》(1993年12期)曾发表本刊记者对其进行的“人物专访”,对他的研究予以充分肯定;《社会科学战线》、《理论探讨》等杂志也对我本人及其研究成果作了介绍(内封面)。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编写的《当代中国哲学史》(上下册)的第519页、523-524页、529页、555页都对他的观点做了介绍。
⑶在生态哲学与发展哲学的研究上,我进行了跨学科的研究。在生态伦理学的研究中,突破了我国学者的自然中心主义的生态伦理观点,首次(1995年)提出了以人的生存为基础的“发展伦理学”。这种新的伦理学既不同于传统的伦理学,也不同于生态伦理学,而是人类可持续生存、发展的伦理学。作为一种创新性的、代表性观点,引起了理论界的广泛关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翻译、转载了他的具有代表性的两篇论文;《自然辩证法研究》杂志2001年第8期发表了一组(4篇)关于他的发展伦理学的“笔谈”,2002年自然辩证法研究杂志第5期发表了徐惠如的文章,第7期发表了刘英的文章论述发展伦理学,都是以他的观点为基础。日本学者山口 勇曾在日本的杂志上发表文章介绍他的观点,并想把我的论文翻译介绍给日本读者。国内的《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杂志、《高校文科学报文摘》、《哲学动态》等杂志以及《人大复印资料》、光明日报等报刊杂志都曾多次摘录和转载过他的观点。
多年来讲过的课程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专题研究;部分马列原著研究、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生态哲学和发展哲学研究、哲学观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