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方明 - 工作成绩
1、2004-2005年, 积极组织上饶市十二个县(市、区)博物馆、文物管理所开展全市第三次文物大普查,对普查工作严格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使全市文物普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查清了全市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摸清了家底。加强了全市博物馆馆藏文物的基础建设和安全工作,如等级文物建帐、建档等。积极推动市政府公布了第一批上饶市文物保护单位95处,并制作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牌下发各有关单位;开展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积极组织全市开展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五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市政府贯彻落实“五纳入”工作,于2005年解决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问题。同年,积极争取市政府将原市文物管理所升格为市文物局,极大的推动了全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向前发展。
2、2005年,积极组织、指导上饶市文物保护单位奎文塔、五桂塔的维修设计勘测、维修方案的编制、论证以及古塔的维修保护工作,对古塔的维修提出建设性意见, 保存了文物原有的历史风貌 ;对上饶四中校园建设工地发现古墓的消息高度重视,到现场调查,并及时向省文物局、考古所报告情况,积极配合协助省考古所的发掘工作,确保古墓得以完整发掘,出土文物77件。
3、在多年的文物保护工作中,撰写了《上饶文物志》、《开发三清山文物旅游资源之我见》 等理论文章;积极参加《上饶风物》、《上饶名人名胜录》等书的编撰工作;积极参加编制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饶集中营总体保护规划方案》、《闽浙赣省委机关旧址总体保护规划》、《万年仙人洞、吊桶环遗址保护规划》以及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信江书院保护规划》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4、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及时予以整治,把一些对文物保护不利,甚至破坏文物的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2005年,对三清宫维修工程中出现的破坏文物现象及时予以制止,并向省、市文物主管部门汇报,下发整改通知书,对违规操作者给予文物行政处罚;对上饶市东岳禅寺违规破坏性使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鸡应寺铜钟的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制止,确保鸡应寺铜钟的安全。
5、积极指导、帮助全市各地博物馆、文物管理所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在馆舍建设、馆藏文物保护、建卡、建帐、建档,文物安全,不可移动文物的维修保护、“四有”建档等方面为各县(市、区)博物馆排忧解难,提供法律、法规和业务技术上的指导和帮助。同时对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敢于提出批评,督促改正,实现全市第十九个文物安全年。
6、对信江书院环境进行清理整治。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信江书院保护规划》、《信江书院十八排、乐育堂、近思堂维修方案》、《信江书院钟灵台维修方案》 等, 为市政府维修信江书院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7、长期以来,在从事大量文物保护日常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参加、组织全市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向各级领导和干部群众宣传《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积极探索文物保护新体制。积极协助检察院、法院、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文物走私、盗挖古墓等文物犯罪活动。